雷原:论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2日 15:31 收藏投资导刊

  论中国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

  国家文化软实力——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重点课题组首席专家  雷原

  (二)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弊之所在。

  1、弊中之利。

  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与文化产业其内在机制仍然依靠利益机制在驱动人们对文化事业的追逐,并且这种利益驱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转嫁危机文化的传播。这种利益驱动、转嫁危机的文化必然会影响人们是非观念的树立、道德素养的提高,但是即使这样,仍有可取之处。可取之一是将人们对物质领域的热衷转移到了文化方面,对人远离异化会有一些好的作用;可取之二是伴随人们对文化投资热情的增加,多少会使人们在接触文化中潜移默化地通过改变人的投资、消费方式,间接改变人的精神理念,也就是说人们本着追求利益进入,出来时却使自己的精神发生了变化。况且全世界的市场经济潮流已经形成,独善其身已很难做到,只有积极应对才是上策。正如中国1840年以来遇到西洋人的枪炮,在对抗中,当敌人有枪炮时,我们也必须生产枪炮以对抗敌人的侵略,虽然我们是爱好和平的、止戈为战的礼仪之邦。当今全世界已进入经济战争、金融战争,发动者不是我们,这种对抗已势所难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与文化产业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文化,维护世界和平的有利工具。这种工具已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所以也是弊中之利。

  2、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会对传统经济伦理形成冲击。

  所谓传统经济伦理就是经济活动不能违背勤劳、节俭、公平等基本的伦理价值,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增强市场的投机性,并且艺术品份额化使艺术品份额具有资本的融资功能,放大了信用,不利于社会的节俭,况且货币符号的放大,更不利于公平交换的价值理念的树立,因为放大符号与创造财富所花费的劳动是不对等的。或者说货币符号的放大是通过稀释财富而掠夺财富的。

  3、可能伤农、形成新一轮的圈地高潮、挤兑民生。

  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行业的逐渐形成,会带动一批从业者,以类同其它金融行业,诸如证券、保险、银行等高薪层的高收入人群的形成,这种高薪人群较之农民收入的差距悬殊,会进一步伤害人们对农业的从业热情,使今天本来已经严峻的伤农问题更加雪上加霜。今日在农村40岁以下的会种地的人已经凤毛麟角,原因何在?受价值规律驱使,种地收入太少,都转向城市,在城市里又都积极转向金融与即将成为高收入行业的文化产业,以求获得高薪。

  更为严重的情况还在于以发展文化产业为旗帜大肆占用耕地、林地,甚至荒地,大兴土木,进一步挤兑已经气息奄奄的农业与生态环境。这种行为从地方利益而言是发展了地方经济,甚至从农民利益而言获得了巨额的回报,但若从国家宏观角度而言,却是得不偿失,也就是说微观上经济,宏观上不经济。如果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更是短期化行为代替了长治久安,短期利益取代了可持续发展。

  4、泄洪与造洪并存。

  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市场既有泄洪的作用,即将多余资金疏导到文化产业这个蓄水池里,但同时由于文化艺术品的资本化又具有放大货币符号,制造新的“洪水”的作用,使通胀经济再度发生。当然面对全世界尤其是美国的货币经济的洪水猛兽,即使我们自己不制造,它们也会用美元的“大水”冲击我们的经济,可以说在当今世界,货币符号的发行已经成为分配世界财富的工具,谁发行的符号多谁对世界财富就占有的多,这种趋势已势所难免,我们只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5、文化产业工具性具有双刃剑的作用。

  文化产业包括文化产业的传媒手段,以及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平台的日益先进,如有不慎,很可能成为宣传西方文化的平台。近几年一些青年画家有意无意地把人物画成畸形的妖魔鬼怪。而就是这样的“当代艺术”偏有人专事炒作,竞相购买。“798”相关人士透露,收藏这类作品的公司和机构基本上都有西方资本支撑。由此我们难免怀疑西方有人通过美术形式丑化,甚至妖魔化中国人。为此,有关专家建议说在这样的情势之下,采取政府行为禁止显然是简单弱智的。只有通过我们自己的艺术品研究机构去评判,并通过市场引导才是明智之举。

  还有在历史上已有定论的腐朽文化,也被某些地方政府或某些企业家视为文化历史资源,从而使这些腐朽的文化死灰复燃,引导青少年走向错误的方面。

  从上述利弊分析中,我们得知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确实是实现文化传播的最快速,也是最有力量的方式之一。也符合目前人们热衷于经济投资活动的现实选择,发展文化事业,复兴中华传统文化方向是正确的,方向的正确性不仅仅在于我们是中国人,要有自己的文化,更在于中华传统文化具有世界意义,是解救当今危机四伏人类的一把钥匙。从这个意义上讲,从目的与宗旨上而言,复兴中华传统文化推进文化事业的繁荣是无可厚非的,利在当下,功在千秋。同时,通过文化产业的手段推进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尤其是通过文化艺术品份额化的方式推进,不仅是一种现实的选择,也是符合国家经济利益的,对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改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我身心的矛盾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然而就这种金融手段与市场机制的引进,无疑会因手段与机制本身所具有的欠缺道德性而产生一定的弊端与负面作用也是不得已的。与“师夷长技以制夷”具有异曲同工之叹。

  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有弊,当然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推出利大弊小,即使这样,我们还要尽可能地兴利除弊。兴利除弊的关键在于既要谈文化产业,还要谈文化产业的精神,将文化产业纳入到文化产业的精神之下,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与传播的精神是天人合一、中庸和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文化产业的运行机制不仅仅是利益驱动,还要考虑是非驱动,如果能够按照以上原则推进,文化产业与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市场就可以兴利抑弊,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针对目前文化产业以及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存在的问题的若干建议

  (一)两岸共同组建“中华文化研究院”,梳理文化,构建文化产业WTO。

  自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明确提出将文化产业作为支柱性产业以来,文中所列的很多弊端已明显发生,以文化产业为名圈地的,过分看重文化产业的传播手段,而忽略文化产业所要传播的文化理念,过分看重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而忽略文化产业的是非观,然而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不清楚文化产业所要推进的文化理念与文化精神。基于此,我们建议国家应成立“中华文化研究院”,甚至可以考虑由海峡两岸共同建立“中华文化研究院”。

  纵观人类近现代历史以及人类面临的危机,历史已赋予了中华传统文化构建和谐人类的使命,两岸的中国人民与国共两党应该真诚地携起手来,树立远大志向,求同存异,共举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伟大旗帜,共同组建“中华文化研究院”,整合两岸的学术资源,站在全球化的高度,以和而不同、修齐治平的胸怀与理想,对中华传统文化进行梳理与研究。使中华文化的传统精神在当今世界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能发挥指导性的作用。

  “中华文化研究院”将成为两岸文化产业的灵魂,正确引导文化产业不要脱离文化精神,同时还可以促进盘活两岸的历史文化资源,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两岸人民谋文化产业之利,还会使两岸以一种超国家主义与政府主义的思维结成文化共同体,进而不断渗透周边国家,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形成以中华文化为主导的文化产业WTO,以抵制世贸组织对世界秩序带来的不良影响。

  文化产业WTO的形成不仅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复兴具有积极的意义,也会因此改变世界经济格局,给两岸人民带来更大的实惠。

  当然“中华文化研究院”更现实的作用是对已经兴起与发展的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载体所蕴含的文化精神予以评价,或者从一开始就在一种文化理念下盘活文化历史资源,使文化产业与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纳入中华传统文化精神之下发展。

  (二)组建“中国文化金融监督办公室”,在发展中规范已渐壮大的文化艺术品份额市场。

  面对当前天津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大胆尝试,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投放的艺术品,两个月陡增17倍,确实令人担忧。如果这种现象蔓延全国,势必出现一时混乱。

  不少有识之士在担忧天津艺术品市场会产生巨大的泡沫,更有甚者指责为“市场欺诈”。我们认为应该及时引导,但不能封杀于襁褓。现在上市公司的股票,基本上都是在现行实质资产价格基础上“溢价”数倍为开盘价。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一幅画的现行价和网上份额化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买证券不是“买现在”,而是“买将来”。

  在艺术品市场刚刚出现过热的情势下,政府立即叫停似乎过于简单、突然,如果政府指导艺术品市场的专业研究机构去指导、矫正,情况就会大为改观了。

  天津的创新实现了艺术品市场体制的裂变,为中国的艺术品市场拓展了巨大的空间。文化艺术界人心大振。它的出现和当初安徽小岗村创造“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深圳创办证券交易所一样弥足珍贵。我们应该充分尊重,精心呵护,决不能一关了之。

  总而言之,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允许公众参与、实行连续交易是三项核心规则,必须坚持。

  历史上任何一次破天荒的革新一定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甚至会失败,失败了再来,继续总结教训,任何一次开创性事业必须具有一种百折不挠、愈挫愈奋的精神,还要有一种忍辱负重的胸怀。正如老子所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作为一个国家的栋梁必须要有一种为天下人的大利益而含垢纳凶的精神与气度,所以孟子对历史上的圣人有“圣之任者也,圣之和也”的赞叹,大概说的就是这种为开创伟业应该具有的精神吧!

  冷静分析目前全国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局势,令人可喜的是虽然媒体非议者甚多,但是各省类似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已经成立的、正在准备成立的却如雨后之春笋、茁壮成长,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但是作为政府此时此刻也应对此有所作为,我们建议:

  由中宣部牵头联合相关部委如人民银行、银监会、文化部、财政部等,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文化金融管理监督办公室,作为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最高领导管理监督机构,使正在尝试的文化金融创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中国文化金融管理监督办公室现阶段主要工作:

  (一)备案与审核工作

  对已开业的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或者文化产权交易所实行备案制度。对各省正在成立的文交所实行审核批准制度,并且对其业务、规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范围为:

  1、管理办法、发行规则、交易规则、登记结算办法、会员管理办法、业务流程等。

  2、股权结构。

  3、发展经营计划。

  4、支撑服务体系包括鉴定、评估、保险、托管等方面。

  5、业务范围。

  (二)协调与服务

  1、协调文化部门与中拍协、中评协等单位组建鉴定、评估委员会。

  2、协调保监会、保险公司开展鉴定保险业务与艺术品财产保险业务。

  3、协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评协、中拍协设立艺术品鉴定师、艺术品评估师、文化艺术品经纪人,开展资格认证工作。为该行业培训人才、准备人才。

  4、协调文化部相关部门建立艺术品登记与登录系统。

  5、协调相关法律部门开展艺术品产权公证业务。

  (三)调查研究与政策制定工作

  中国文化金融管理监督办公室在目前阶段主要应以支持、疏导、发展为主。依靠中央政府的力量,完善一些地方政府难以完成的工作与难点。比如鉴定的公信力问题、鉴定保险问题、艺术品登记与登录系统的建立,还有艺术品产权的公证业务,这些支撑体系的健全是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提高公信力的根本。(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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