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故居的保护之道在围墙之外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31日 07: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微博
□付克友 成都商报(微博)评论员
经过持续2年多的“拆迁”与“保护”的拉锯战,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终究没能逃脱碎为瓦砾的命运。在媒体聚焦和舆论关注之下,东城区文化委向北京市文物局递交的事故调查原因称,开发单位考虑到故居房屋腾退后,因陈旧、几经翻建、无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现险情,因此进行了“维修性拆除”。
所谓“维修性拆除”,显然是东窗事发后的托词。梁林故居所在的北总布胡同24号院,虽未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被列为新登录项目,属于文物建筑。房地产公司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旧居部分建筑,属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有疏于监管与保护之责。
上世纪三十年代,梁思成、林徽因曾在此寓居七年,因此保存故居无疑具有一定的历史和人文价值。舆论责问:为什么偌大一个北京城,竟然容不下一座梁林故居?问题在于,这样的文物价值,并非开发商追求的商业价值。恰恰相反,这里的开发商需要通过毁灭文物价值来实现其商业价值。
众矢之的指向有关部门。潜台词是:不仅应动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来杜绝开发商的破坏,还需要动用公共力量,来进行相关文物资源的保护。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当然是好事。但是文物保护不是免费午餐。谁来承担文物保护巨大的成本?这个成本,不仅意味着公共资源的投入,而且意味着要损失一笔巨大的商业利益。没有人关心,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所在院落的产权属谁?事实上,有居民长期居住在这里。他们还等着改善住房条件、获取市场价值呢。不得不说,这或许正是包括梁林故居在内的诸多文物保护的利益困境所在。
保护文物,有关部门当然责无旁贷,舆论也对它们寄予厚望,并赋予权力;但是它们能否行使好这些权力,不辜负这样的厚望,却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对它们来说,手上需要保护的文物太多了,故宫(微博)博物院那些价值连城的国宝级文物,都屡遭不测,何况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这样的非国有文物建筑。
完全指望有关部门动用公用资源,来为文物保护买单是不现实的,而且也不能令人放心。梁思成故居的保护之道,也许不是将其纳入国有和公共的围墙之内,而是在这围墙之外寻找更多的社会资源。这需要在文物保护体制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或搭建起市场机制,或鼓励成立文物保护基金,以引入社会和民间更多的活水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