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树:中国内地文物市场整体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3日 07:49 新京报 微博

  近日,作家吴树(微博)的“中国文物黑皮书”之三《谁在忽悠中国》出版。该书对中国内地文物市场进行了整体扫描与剖析,其中有诡谲离奇的文物案例,有沉浮江湖的收藏者故事,有金融资本操控拍卖市场的黑幕,有鉴定专家、高仿高人、收藏达人共同解密收藏迷局中的种种玄机。这部书与此前曾出版的长篇报告文学《谁在收藏中国》、《谁在拍卖中国》,均被誉为“解读中国文物市场的百科全书”。

  在该书出版座谈会举行,吴树公布了自己六年来对中国文物市场的调查发现,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你对中国文物市场的调查有何发现?

  吴树:第一,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法律,中国目前文物市场几乎整体违法。道理很简单,绝大部分商品属性、交易手段,不是违反《文物保护法》就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市场上的东西大部分是两种,一个是所谓的真品,一种是赝品。真品大多数是出土文物,违反了现行的《文物法》。就目前的法律而言,出土文物可以交流,但交易是违法的。而赝品,小的欺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的骗局,违反《刑法》,属于诈骗。目前调查的结果,除国有文物公司之外,几乎全部违法。接下来的问题就摆在有关当局面前:是依法查封市场还是实事求是地修改法律条文?

  第二,中国现行文物艺术品市场的游戏规则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现在我们的市场游戏规则有两类,我们把它分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大家去得多一点儿的古玩市场、画廊、文物商店,一般属于一级市场。一级市场现在采用的是很原始、很传统的一种交易模式,就是所谓的捡漏儿、打眼,买错了东西自认倒霉,买好了,便宜买好东西就是捡漏儿。从前的文物市场都是小众参加的真正文玩收藏游戏,买家少之又少,多半是一些有相当文化素养的名门文士或儒商,市场上的赝品比例也远不及现在这么多、这么高科技化。所以,情况变了,游戏规则无法沿用。

  再一个就是二级市场——拍卖公司这一块,现行的《拍卖法》,其中61条俗称免责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对抗,客观上起到了纵容不法商人制假卖假、拍卖行知假卖假的乱象。因为61条规定,只要事先声明不对瑕疵负责,那么所有一切都是合理的,不会受到法律追究,买到假的你倒霉。吴冠中先生生前,我采访他的时候,他拍案而起,他自己认自己的画是假的,都打输了官司。这种游戏规则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第三,中国现行文物艺术品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打真不打假。拍卖这个环节,假拍虚高不交税。现在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文物部门的检查监督基本上是“打真不打假”,如果是出土文物,原则是要干涉的。拍卖公司也是一样的,去检查的时候假的不管,如果是出土文物你就得撤下。拍卖公司假拍虚假成交的现象屡见不鲜,原因是不用纳税,如果税务部门按照拍卖公司的成交公告去收税,我看作假的就少得多。

  第四,缺少针对文物市场的权威文物艺术品鉴定机构。现在的文物鉴定机构,国家级的鉴定机构,有中国国家鉴定委员会下属若干个委员会,原则上他们是不对民间服务的,就是对博物馆。在各个省有文物的小组或者是委员会,针对二级文物或三级文物进行鉴定,有明文规定这些专家不能涉及民间的鉴定。当然现在事实上这种规定是管不住大院子里面的专家们“走穴”的。我曾开玩笑说,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可以理解,老爷子们也要赚点钱买房买车,也要赚钱送儿孙出国留学啊!这方面国家要想办法,干脆合法算了嘛。

  第五点是造成目前收藏市场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缺少完整的文物艺术品鉴定体系,缺少系统、科学的门类鉴定标准。现在的两类鉴定,一个是所谓的科学测试,一个是眼学,眼学就是经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科学测试缺少相对完整的数据库,而且各个科研单位资源不能共享,各自为战,得出的检测结果一般顶多就是“基本符合、近似”等含混结论,让人哭笑不得;眼学方面很难应对高科技制假、不是说我们的专家不行,毕竟是人不是神啊!只要不是故意昧着良心搞假鉴定报告,出现错误从感情上是可以谅解的。像我的这位朋友李广琪先生,他做的外销瓷,居然受到海关通缉,说走私重要文物……所以说,现在没有鉴定标准、没有鉴定体系,真假不分,文物市场能不天下大乱吗?

  记者:你对中国收藏市场的调查结论是什么?

  吴树:从物质层面上看,持续近30年的全民收藏运动,是一场招摇文化反文化、披挂传统反传统的“金钱秀”,它直接导致了我国的文物资源危机。前几天,故宫(微博)博物院著名文物专家耿宝昌先生跟我交谈时说:“亿民炒古玩,历史文物全玩完!”虽是一句玩笑话,却道出了全民收藏的“盛况”实景。由于游戏参与者的贪婪,我们几千年存留下来的地下文化宝藏被盗掘殆尽,即便有些文物被民间人士收藏,但由于黑市流通频繁、原始信息丢失,导致这些文物真假莫辨、无据可考,几乎全部变成时代不清、背景模糊、失去根系的纯工艺品,丧失了应有的历史研究价值。许多珍贵文物甚至在交易过程中破损毁坏,带着它们丰富的历史信息与可供人类解读自身的密码,永远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中。

  从精神层面上看,经过这几十年的瞎折腾,中国人好古藏古的传统文化志趣和收藏品味,已被现代文物投机者的满身“铜臭气”严重浸淫,收藏活动早已成为一种纯粹的投资项目,伴之而来的知法犯法、投机诈骗盛行于市,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

  再从文化层面上看,全民收藏运动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文化轨道。历史上各个时期的人们对于收藏品的文化认同和审美志趣不尽相似,但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即收藏者都保持着某种精神层面上的追求,即便新石器时期的始祖也是如此。唯独这一次全民收藏运动,自始至终都是建立在追求暴利的幻想之上,以至于在近亿人的古玩市场上,几乎只见得到上家与下家,找不着几个真正的收藏家。 

  下面,我根据各方面的统计和自己的调查分析,有一组数据供大家参考:

  近30年,中国境内集结了收藏大军8000余万(中国收藏家协会估计有1亿收藏者),盗墓大军约10万人众(社科院学者观点,官方指出此数据不实,偏多;民间说此数据不全面,偏少)。

  近30年,出土、散落的地上地下文物约4亿件以上(按8000万收藏者为基数,平均每人藏有6件出土文物计算)。在我的调查对象当中,个人收藏的此类文物远远超出此数,比如说浙江的一个私人博物馆,4000件,我去看过,耿宝昌先生也去看过,基本上都是出土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来说,都是不合法的。

  近30年,被盗掘、基建私分古墓约200万座以上,我根据民间收藏数字保守推算,2005年国家文物局公布被盗古墓20万座,民间普遍认为远远不止,考古工作者则强调:“十墓九空”。中国有多少墓不知道,十墓九空,这是来自第一线的考古工作者的说法。

  近30年,走私出境文物约6000万件左右(按照海关5%抽查扣留数和海关人员查一漏十的说法计算,官方数据不详,民间普遍认为上亿),我这是一个客观的,各方面的意见都做了一个说法。

  近30年,流散民间的文物数量约占全国(国有)博物馆藏品总数的33倍,走私出境的文物数量约为40座北京故宫的收藏。这是按照刚才的数字推算出来的,可能很不准确,仅供大家参考,大家可以去算一算。

  假若按照中国现行的《刑法》《文物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罪,时至今日,全国现有3000多处各类古玩市场、近100万家商铺,通通违法经营,约占人口总数0.11%-0.5%以上的中国公民涉嫌非法文物交易罪或者商业欺诈罪,从事文物走私、制假、贩卖活动的人数约200万以上。这个大家也可以去算一算。

  怎么办呢?这种现象总不能长期听之任之吧?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想出一个既不伤害收藏大众,又能够规范市场的好办法。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怎么对待那些非法出土、出水的“文物私生子”?弄得不好,会出大乱子。假若给它们上户口,会不会起到鼓励“三盗”恶行(盗墓、盗捞、盗窃)的后果?假若依法取缔市场,这些“文物私生子”不让公开交易它们就不存在了?这些“文物私生子”在贪官们的手里就不是赃物了?这些“文物私生子”被走私出境就彰显出我们的法律原则与文化尊严了? 

  记者:通过您的调查,全民收藏谁发了财?

  吴树:调查之前,不少专家朋友对我说,收藏市场让一些制假卖假的农民对富人们的财富进行了二次分配。事实又是怎样呢?我调查发现,从事这一行的农民们,除极少数动手早、运气好的人挣了大票子,成为农村新贵以外,一些靠盗墓、制假为生而又没有后台保护伞的农民,有的被判刑入狱,一点可怜的家产也被罚没。有的就算侥幸逃脱法律制裁,顶多也就填饱了肚子,盖了间房子,生了一两个儿子。

  那么,这个庞大的收藏市场究竟谁发了财?一共是两类人,一类是拥有足够金融资本的文物艺术品投机商,为显性富人;另一类是贪官污吏,为隐性富人。这两类人趸藏的物品无论真假,也无论出处,都可以成为他们欺行霸市、赚取暴利的筹码。因为他们借助金钱或权力建立起来的绝对威望,垄断了文物、艺术品价值和价格上的话语权,只需将自己的藏品进行二次包装后送上大拍卖场,便能够创造出农民们想都不敢想的巨额暴利。

  我们以一件成交价100万人民币的高仿拍品为例,看看有多少人、大概按什么比例瓜分了这块“肮脏的蛋糕”。

  成交价100万,出厂价4万,约占成交价的4%,由制假者获利。

  各项鉴定费用,3万,约占成交价的3%,由鉴定专家获利。

  拍卖公司佣金和国家税收,20万左右,约占成交价的20%(此项经常被偷漏掉,可能分文都不交)。

  上拍赝品实际所有者,获利73万元,约占73%。而“上拍赝品实际所有者”绝大多数都不是赝品制作者,那些普通农民是没有那么神通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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