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柏魁从来不是文物悲剧的主角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0日 11:25 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微博

  3月19日上午, “5·8”故宫(微博)展品被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石柏魁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去年5月8日晚上,石柏魁潜入故宫博物院内,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9件展品。在逃跑过程中,他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之后逃离现场。第二天因销赃未果,又将手中4件展品丢弃(见本报今日B10版报道)。

  如果不是法院宣判,我都已经把这个故宫大盗给忘了。说起来他实在谈不上是什么大盗,只能说是个笨贼,他的盗窃行为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只能算是文物盗窃这个行业的技术底线。不过他的意义在于成为了之后引起轩然大波的故宫“十重门”的导火索,一系列的事件让故宫从云端狠狠地摔到了地面。

  盗贼被判刑,这合情合理,但如果这就是这一系列事件的完结,又让人觉得太草率了。一个盗贼的判刑能解决故宫的问题吗?故宫就好像《隋唐演义》里齐国远手里纸糊的大锤,看上去冠冕堂皇,实际上不堪一击,被石柏魁一捅就漏了。你说这问题是出在锤子上,还是出在捅漏锤子的人呢?

  不妨对比一下,台北“故宫”首位女院长周功鑫近日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说,1962年正式动工落户的台北“故宫博物院”,经历半个世纪的风云,当年从大陆运往台湾的2972箱文物中,除了一页纸和一包盐之外,其他全部在册。顺便说一句,那包盐是年代久远自己挥发了。相比较北京故宫仅2011年就丢了百本古籍,人家台北“故宫”堪称李元霸手中的擂鼓瓮金锤。

  文物怕小偷吗?怕,但是它们更怕的是公权力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有句古话叫“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用在这里不算太恰当,但是多少说明一点问题。对付小偷盗贼很容易,该抓的抓,该判的判。但是面对“会所门”这样的权力寻租行为,我们又该当如何呢?这件事是因为故宫成为了焦点才曝光的,很偶然,最后的处理结果也只能说是不了了之。像反腐败一样,我们能依赖于这样的偶然吗?隐藏在暗处的又有多少呢?

  别忘了还有一些明目张胆的行为。梁思成和林徽因的故居被“维修性拆除”了,真是越来越过分了,连撒谎都不认真了。 最后的处理结果是罚款50万,同时责令其恢复所拆除旧居建筑原状。恢复得了吗?这也是因为舆论普遍关注和声讨才换来这样的结果,以北京为例,2005年轮到了曹雪芹故居,2006年是唐绍仪故居,2007年,京剧“四大名旦”荀慧生故居……据统计,北京近三分之一的名人故居已被拆除。如果没有形成舆论焦点,那么拆了也就拆了。

  石柏魁被判了13年,而破坏比他大得多的人受到的惩罚和他们的所获相比微乎其微,甚至没有惩罚。这是法律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文化问题,用冯骥才的话讲,这是我们文化的一个大悲剧。相比之下,石柏魁那点事,只能算是小闹剧。

  本报评论员 牛角 来源 新文化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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