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文物可以推倒重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3日 13:39 四川新闻网 微博

  文/逗号

  因未经批准,擅自超范围施工,史家胡同51号院章士钊故居的修缮施工此前被市文物局处以行政处罚20万元。被处罚单位在听证期内未提出听证要求,日前通过银行向财政部门缴纳罚金,正在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京华时报(微博)8月13日)

  文物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国家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既然是遗迹,既然是不可再生的,那么就不可能有文物可以推倒重来。因此,所谓多少文物可以推倒重来,自然是个伪命题。之所以这样说的唯一原因,是我们的文物保护和执法,总是习惯性地滞后,使文物保护险象环生。

  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地都兴起大兴土木的建设高潮,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却遭遇前所未有的尴尬,诸多文物在工程建设中,遭到毁灭性的破坏。而面对公众和舆论的批评,管理部门屡屡给出匪夷所思的理由,诸如保护性拆除、维修性拆除。既然拆除,还能保护什么呢?在难堪的现实环境下,最后往往以罚款了事。既然敢于明知故犯,建设和施工单位自然也有应对策略,至少也有罚款的思想准备,反正罚款对于它们来说,就与赚取的利润相比,肯定不成比例,也自然不可能伤筋动骨,以致都屡试不爽,根本产生不了威慑力。这一方面暴露出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监管乏力的问题。

  关于文物保护软弱的问题,日前刚刚披露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恰好提供了更为详实和权威的结论。该报告称,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工程施工,结果造成文物损毁消失;在城镇和旅游景点建设中,有的地方不重视保护文物的历史环境和风貌。《文物保护法》实施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半数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有些地方在发展旅游产业时对文物过度利用,甚至为建设旅游景区而损坏文物,文物保护的现状堪忧。无需赘述,文物遭到破坏的现实,可谓触目惊心。检查组为此建议,将修改现行《文物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文物应该是先辈留下来的,而不可能是自己建设起来的。打着维修性或保护性拆除的旗号,肯定维修和保护不好文物。即使勉强恢复建设起来,从文物的本质意义而言,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假文物。因为文物的价值,就在于唯一性和不可复生性。正是文物的这种特性,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现出来,也历史地落在当代人的身上,文物保护只能是现在进行时,而不可能有什么将来时。如果我们总是重复以罚款的形式保护文物,那么文物终将在这种滑稽的保护中消失,因为没有什么文物是可以推倒重来的。(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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