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树:文物私生子绕不开的执法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02日 09:57 上海证券报 微博

  记者:最近政府四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您对这个文件怎么看?

  吴树:首先,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国家文物局在这方面想有所作为。但是我感觉前景并不乐观。这几年我一直在说,无论是一级古玩市场还是二级拍卖市场,文物局的管理办法是“打真不打假”,只强调不准上拍出土文物,而对古董赝品视而不管。管理前者也对,无可厚非,毕竟有《文物法》在那里摆着。可是赝品不打,让它上拍,任其泛滥成灾。因为有一个《拍卖法》六十一条,俗称“免责法”,容恶性很强,强调只要不公开声明是真品,卖假货也不要紧。今年早些时候,文物局开过一个新闻发布会,表示不能只查真,不查假,也是想有作为,但这一系列措施真正落实起来我觉得难度很大?

  记者:为什么?

  吴树:因为有几个坎儿过不去。

  首先,保护文物也好,打击非法的文物买卖也好,得要搞清楚什么是文物吧?还有东西从何而来?这是一个大前提。现在的鉴定水平连真品、赝品都分不清楚,怎么办?就算是出土文物,除非是新出土的东西,或者被你在盗墓现场抓了现行,那他跑不掉。但是现在有很多存放了一段时间的文物,持有者说是在《文物法》之前出土的,你又拿他奈何?拍卖也一样,你说是赝品,依据什么?

  记者:不可以通过有关权威专家鉴定来认定吗?

  吴树:这又涉及另一个大前提。至今为止,我们国家没有一个科学、完整的文物鉴定体系。这里面包括没有科学完整的数据库和鉴定标准,也没有针对市场的一些权威鉴定组织,只有由工商部门发证的鉴定中心、鉴定公司,毕竟他们不具备国家级的公信力。在没有一个科学完整的鉴定体系的前提下,怎么去判断哪一些是文物?哪一些是工艺品?如果判断不了,该保护什么?打击什么?这是第一个问题,这个前提没有了,就会很难。前两年发生的“金缕玉衣”事件,去年发生的“玉凳”事件,这可都是国家顶级的鉴定权威闹出的笑话。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一切都是空谈。大前提没了,不认识这些东西,怎么施加保护和打击?

  记者:这一次文物局下达的文件,是不是要开始严格依法管理市场了?

  吴树:还是那句话,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值得肯定,但是如果真正站在保护文物的角度上讲,我觉得必须实事求是地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我所说的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指“文物私生子”。这是我在《中国文物黑皮书》三部曲里提出来的,这几年媒体都在引用这个概念。所谓“文物私生子”,主要是“三盗”出来的东西:盗墓、盗捞、盗窃(地面文物、博物馆)。“三盗”文物,这么多年疏于管理,已经是积重难返。究竟盗了多少墓,海里边捞了多少文物,是没法统计的。从我采访的一些考古队的业内人士说法来看,他们的口径很一致,叫“十墓九空”。现在我们的“十大发现”也好,考古发现的遗址也好,有多少没被盗过?!

  我今年去考察了秦始皇陵,进到兵马坑,也到过内蒙的一些古遗址,没有多少遗址盗墓者没进去过。这是一个客观存在,我们的地下、水下的文物和地上文物,大范围的、巨量的被“三盗”了,被走私出去的也很多。我们采访过的比利时布鲁塞尔那边,因为不是国际文物保护条约国,市场上的中国珍贵文物触目惊心:中国北魏的斩头石雕、唐三彩、夏商周的青铜器,数量也多得恐怖;加拿大一个博物馆里就公开展出过一个很完整的中国汉代古墓,都是盗墓、走私过去的,从盗墓到走私出境,现在半个月就搞定。这种现象很恐怖,但是既成事实。必须正视!

  记者:那些“文物私生子”除了走私,其他去向在什么地方?

  吴树:有些精品、珍品走私出去了,绝大部分东西还在民间收藏者手上。也就是说,不管是七、八千万收藏者也好,还是收藏家协会说的广义上有上亿也好,在这样一些民间收藏者手里,收藏了大量的珍贵文物,这是不争的事实。

  曾经有一些学者、专家说民间收藏的没有什么珍贵的文物。很荒唐!这是他们坐在家里想出来的结论。尽管我曾说市场上的赝品占了95%,但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就是,有大量的珍贵文物,甚至是国宝级文物散落在民间。我在采访中就看到一些普通收藏者家里多多少少都有几件珍贵文物!我所说的珍贵文物是真正有文物价值的,这个文物价值包含三个方面:第一,它的历史价值;第二,它的工艺上的审美价值;第三,是科学研究价值。只有这三个价值,而不是那些“烂”宫廷用品,动辄拍出几个亿的“烂”东西!

  记者:那您认为对于这一部分文物,应当怎么处理?

  吴树:我早就说过,我们国家现阶段最要保护的文物就是这部分“文物私生子”。该怎么办?这些文物,绝大部分都是收藏者在国家批准的市场上购买的。古玩城买、潘家园买的、南京夫子庙买的,等等,能说是违法吗?国家收缴得了吗?

  去年,我跟《文物法》的起草人谢辰先生在一起商讨这个事情。我认为应该有一定特殊的措施、举措,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谢老同意我的意见,而且他补充说:“可以下发一个文件,说明在一定的时间内,在一定的地点,有过登记,经过确认是文物,而且是在市场上买的,不是盗墓来的,来路清楚。”这样一部分文物应该实行时段性的特赦,作为一个特殊的情况,允许在一定的范围内交易,但明确了所有权是国家的,不违反《文物法》,一切出土、出水文物归国家所有。这样一来有一些很珍贵的文物就浮出来了,国家有优先收购的权利。这样比从国外买回来要便宜得多。

  记者:这样做,会不会产生鼓励“三盗”行为的副作用呢?

  吴树:是啊,有些专家觉得这样做不可行,很荒唐,鼓励了盗墓。可盗墓什么时候停止过?你这样憋死“文物私生子”的办法,就能让那部分犯罪停止下来吗?相反,国内市场堵死了,一些有价值的珍贵文物就会加速走私外流,永远要不回来了!

  很多东西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确,既然合法化了这部分文物,有人去买就有人还去盗。可是,面对大量、巨量的国宝流失,哪一个轻,哪一个重?再说,我们可以两手硬,一手严厉打击“三盗”,对那些盗墓贼毫不手软;一手特赦一些来路清楚,非直接与“三盗”分子有瓜葛的文物藏品,让它们浮出水面合法登记,产权依据《文物法》归国家所有,收藏者可以在指定的文物市场进行交易,像房产一样,土地权归国家所有,交易权在个人。过了期限不依法登记的,以后发现一件没收一件,并追查责任。这样一来,效果会不会好一些呢?

  如何对待“文物私生子”,是一道绕不过去的执法门,对于这些“文物私生子”,总要来一个了结,要实事求是,否则,管理文件就是一纸空文。两害相权取其轻,一方面严厉打击“三盗”,另一方面让民间收藏者有合法的收藏权,明确合法收藏群体。这样有利于保护文物。

  吴树文化学者、作家、记者、国家高级电视编导。他撰写的长篇报告文学:《中国文物黑皮书》之《谁在收藏中国》、《谁在拍卖中国》、《谁在忽悠中国》,分别被入选《亚洲周刊》“年度十大好书”、《中国图书势力榜》2011年十大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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