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富比拍卖行购买歌华集团80%所有权释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19日 15:58 新浪博客 微博

  季涛(微博)

  据@Hi艺术 微博透露:9月3日,苏富比(微博)拍卖公司与北京市国有企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签订了一份长达10年的协议:苏富比投资120万美元以拥有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的80%所有权。这一举措也使苏富比得以能够在北京天竺文化保税区举办拍卖会,并且在战略上增强了苏富比长期在大陆立足的机会和进一步打入中国艺术市场的可能。

  此微博一出引起了网友们的大量跟帖,应该是近年来国内有关艺术品拍卖的最重磅的新闻之一。有一些微博友指出,120万美元就拥有了歌华集团的80%所有权?歌华整个所有权才值150万美元,950万人民币,这也太不值钱了!所以这个新闻一定不准确!

  我查了一下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的资料。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成立于1997年12月,是北京市的大型文化机构。歌华集团下属“文化”、“传播”、“科技”三个中心履行战略执行、主营业务发展、资产授权经营的职能;文化中心以中华世纪坛为平台、传播中心以歌华开元大酒店(传媒主题酒店)为平台、科技中心以歌华大厦为平台发展相关业务。集团业务范围涉及文化创意产业,文化项目投融资,文化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运营等领域。

  歌华集团曾经是上市公司歌华有线的原始控股股东,目前又有多个子公司,又有酒店业务,还包括文化项目、设施的投融资,怎么可能才值950万元?再说,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怎么可能轻易卖给外资呢?也有博友说:苏富比拍卖公司与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下属的歌华艺术公司签订了一份长达10年的协议:苏富比投资120万美元以拥有歌华艺术公司的80%所有权。我感觉,这也不靠谱,歌华艺术公司也是国有企业,就算卖恐怕也不止这个价钱!是不是苏富比买了天竺文化保税区管理公司的80%所有权?全部投资额高达50亿元的保税区的管理权就卖这点钱,肯定不对!根据原博文中说合作双方“有一份长达10年的协议”,“根据合同条款,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将不能再允许其他拍卖公司在苏富比授权地区进行拍卖或销售展览,显然这是对竞争对手形成的限制”判断,苏富比是和保税区的投资方一定是签署了一个10年“艺术品拍卖项目”的“独家经营权”、“独家使用权”或“项目所有权”,而不是什么“所有权”!不专业的记者害人不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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