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不是拍行漫天要价的代名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0月31日 08:02 京华时报

  英国邦瀚斯拍卖行(Bonhams)日前对外发布,11月8日,该拍卖行即将拍卖两件珍贵的圆明园流失文物,分别是“清嘉庆白玉镂雕凤纹长宜子孙牌”和“清乾隆青玉雕仿古兽面纹提梁卣”。拍卖行附上的“出身证明”显示,其是英军第六十七兵团的上尉军官阿瑟·朱尔斯·罗伯森1860年“从中国夏宫带出”。“夏宫”,即是当时西方国家对圆明园的称呼。     1860年,英法联军对圆明园进行了野蛮的劫掠和焚烧,这座艺术宝库被洗劫一空,大量稀世之宝流失海外。2000年,香港佳士得(微博)和苏富比(微博)两大拍卖行宣布将拍卖圆明园的牛首、兔首、虎首。这一消息旋即引发轩然大波,不少人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对这次拍卖的抵制、抗议和愤怒,但最终三件艺术品拍出了天价。这无疑使许多人看到了“圆明园”的巨大品牌价值,于是在2009年的时候,鼠首与兔首在法国巴黎“伊夫·圣罗兰与皮埃尔·贝杰珍藏”专场拍卖中现身时,主办方的高调宣传令这两件艺术品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在业界,一件文物一旦被证明是来自于圆明园,往往会被拍卖者抬高价格,成为一些人赚钱的依据。面对海外拍卖行以及一些收藏者,纷纷祭出“圆明园”这张金字招牌,我们应该坚决反对,既不要将“圆明园”作为拍卖行漫天要价的代名词,更要警惕“爱国主义”被利用而成就了天价——一些到海外淘金的投资者,打着帮助国宝回流的旗号,既赚了名声,又为再次卖出做好了铺垫。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曾经表示,国家文物局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的行为持一贯态度,“我们是反对拍卖的。不承认对被劫掠文物的非法占有,并将继续依照相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规定,通过一切必要途径追索历史上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 

  在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等8类文物不得拍卖。而要在拍卖场上追溯这类文物也并不是难事,特别是像此次拍卖的两件“圆明园”文物,同类的拍品虽然在拍卖市场上并不少见,但是真正体现其身价的还是那张“出身证明”,只要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其流向,一旦出现在内地拍卖市场上就立刻禁止其拍卖,让其在内地失去流通的机会,其炒作的空间自然会被压缩。

  ◎杨羽(艺术品投资顾问)

分享到: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