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文化被塑化剂炫富等腐蚀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1月24日 09:02 华夏时报 微博

  本报记者 沈山 北京报道

  正如我们在其他领域正在丧失的文化传承一样,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也正在逐渐丧失的过程中,酒鬼酒的“塑化剂事件”只是让这一传承的中断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事实上,我们被腐蚀的不仅仅是传统酒文化,而是我们整个社会及文化系统正在发生某种严重的错位与失衡。

  寄托精神的文化符号

  酒,在古代中国是自由与尊贵的象征。

  殷墟妇好墓挖掘出的210件礼器中,仅酒器就有方彝、尊、献、壶、爵等15种共175件,占全部礼器的74%,酒器在墓葬中如此大量的放置,且摆放位置显贵,凸显了酒在殷商社会中的重要性。

  传说中,酒的发明者是仪狄或杜康。《战国策·魏策》中记载,梁惠王请鲁共公喝酒,鲁共公说,当年天帝的女儿让仪狄造美酒献大禹。大禹饮后觉得甘甜,就疏远了仪狄,不让再酿酒,因为他看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杜康即少康,传说中夏代国君。

  无论是仪狄还是杜康,这两种传说都非信史,不可尽信,不过令人注意的是,两种说法都与帝王或宫廷有关。很难想象,白酒这样一种伟大的饮品发明,真的就来自某位帝王的突发奇想,更合理的推测是,作为白酒的一种最原始的形态,醪(米饭发酵后的产物,即今天的醪糟、酒酿)的发明更可能源自民间的智慧,但一经出现,由于其甘甜的美味加之令人陶醉的特性,很快就引起了宫廷的重视,经宫廷技师进一步改进酿制工艺后,酒成为了宫廷最尊贵的饮品,尤其成为国家或民间祭祀典礼中的重要道具。

  《诗·商颂·烈祖》中强调祭祖时美酒的重要性“既载清酤,赉我思成,亦有和羹”。张光直在《商代的巫与巫术》中提出:“酒是一方面供祖先神祇享用,一方面也可能是供巫师饮用以帮助巫师达到通神的精神状态。”早期的祭祀离不开酒,而祭祀时候的饮酒也有特别的规定,一般先有巫师或祭司饮酒,传达神灵的旨意,再辅以其他仪式将祭祀的气氛推向高潮。

  由此可见,酒在中国上古社会具有某种不可替代的神圣性,对其饮用所带来的快感及神圣感,颇类似于西方世界的酒神传统。

  秦汉以后,酒在宫廷有了更仪式化的用途,其地位也日趋显贵。

  传闻汉高祖刘邦是个厌繁喜简的人,其国家礼制在王朝初创时也颇为粗率。汉高帝七年(公元前200)十月,长乐宫落成之际,文武百官与诸侯王按照尊卑次序站起来向皇帝祝颂敬酒。共斟酒九巡,中间有御史监察来回巡查,审视群臣有无失礼举动,一改汉室粗创之日,群臣目无君上、喧哗吵闹的景象,使得刘邦在喜出望外之余感叹:“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中国文人士大夫阶层的饮酒之风也兴起于汉代,而魏晋以后,酒更成为了文人雅士精神生活的重要特征,并与创作发生紧密关联,“竹林七贤”及魏晋风骨的盛名就与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人学士的游宴活动则直接成为盛唐气象的点睛之笔。

  法国汉学家华蕾立认为,唐代与宋代官僚士大夫继承魏晋风雅,将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学雅化;以日常交游和诗酒唱酬为主的宴游之乐深刻体现了政治朋党和文学集团的产生,标志着士大夫群体意识的自觉,以及社会精英生活方式向下层的大规模辐射。

  毫无疑问,酒文化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无论是上流宫廷社会,还是文人士大夫阶层,酒都是一个重要的精神及文化符号,即便在普通民间,酒也有着浅斟低唱、百盏争锋、寄托精神与情感的重要功能,然而,自近代以来,随着传统文化的整体式微,尤其是当代商业文化、消费主义的兴起,白酒的文化功能逐渐丧失,酒在中国社会,也正从一个寄托精神、表达生命乃至文化神圣感的符号,直接堕落为一个炫富、权钱交易的商业符号。

  炫富及关系应酬的

  商业符号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唐代诗人杜甫描述当时社会盛极而衰时的经典名句,我们当前的社会状况当然不能简单套用这个诗句,经济的总体繁荣及人民生活的整体改善是不可否认的,否则也不会有央视对民众“你幸福吗”如此理直气壮的发问,但我们必须承认,在某些落后地区,相当多民众的生活还是非常贫穷、艰难的,而中国社会整体的城乡尤其是悬殊的贫富差距,正成为影响国人幸福感的一个关键因素。

  近段时间发生在贵州毕节的5名儿童因生火取暖闷死在垃圾箱的事件,就是一个极度令人心酸的故事。

  我们看到,一方面是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极品天价酒被各路财神蜂拥购买并挥霍,另一方面则是近乎“路有冻死骨”的惨况,这使得民众对中国社会分配不公现状的担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无数网友发帖表达自己的悲哀和忧虑,表示难以相信在共和国的朗朗青天下真就上演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样的悲催童话。

  酒,成为了我们这个社会道德滑坡、物欲横流的一个负面符号,而它本来是用来表达喜悦、丰收与生命自由的精神载体。高档白酒,正迅速成为中国新富阶层包括部分既得利益集团的热门消费对象,或者简单用于炫富,或者用于送礼以博取更多的权钱利益。据悉,有相当多被竞买的天价茅台最终流入了礼品市场,流入了少数高官秘而不宣的收藏室。

  以夸耀的方式消费高档白酒,是新富阶层博取名望的一种手段。随着手头财富的积累,仅凭独自消费而没有外援,是不足以让天下人知道自己的财富与地位的,于是,通过赠送贵重礼品(包括高档白酒)、举办盛大的宴会及招待会,把朋友及有心与之竞争的对手引了进来,将他们沦为炫耀自己财富与地位的共谋,让他们成为自己奢华消费活动的目击证人,目睹主人无法独立支撑的花天酒地,领略主人礼仪上的铺张。总之,这种单纯夸耀性的浪费型的消费,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蓄意招人妒忌”——已故著名经济学家凡勃伦在其名著《有闲阶层论》中,对这种夸示性消费有过经典的描述和分析:

  “我们可以想象,有闲和夸示性消费在财力竞赛领域是平分秋色的;其后,随着经济向前发展,社会规模不断扩大……夸示性消费的绝对分量和相对分量同时逐步增加,直至除了绝对的生活必需之外,一切可以利用的产品都被它吸收。”

  凡勃伦的这段论述异常切中我们当下的社会状况,目前我们正在经历的社会进程,显然已经跨越了各阶层民众在“财力竞赛领域”平分秋色的阶段,而在普遍性上进入了一个贫富迅速分化的时代。

  既然在某种意义上,夸示性消费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如何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引导新富及权贵阶层夸示性消费的趣味,强化其财富及消费的社会责任意识,对于我们未来建立一个相对平稳有序、健康和睦的社会,可能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了。

  我们不应当让具有悠久文化承载的白酒,仅仅沦为一个炫富、权钱勾结的工具,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新富及权贵阶层,有责任还原其本应有的文化意义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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