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写给未来艺术史家的一封信

2013年02月22日 10:14   新浪收藏  微博

  高岭

  四川美术学院学报《当代美术家》的约稿专题名称为:“写给未来艺术史的一封信”,我以为应改为“写给未来艺术史家的一封信”。理由是,未来的艺术史究竟如何书写,关键在于未来从事艺术史写作和编纂的艺术史家们,他(她)们是将来某个时候一个个鲜活的富有思想和知识的生命体,他(她)们肯定会以我们今天的批评写作和沿袭以往艺术史写作逻辑与方式而进行的“准艺术史”文本为基本素材,但他(她)们更会从我们这代人留下的各种文本素材中进行比较、还原、证伪和数据统计,试图找到我们这代人的这些文本素材的写作逻辑或者说叙事方法,并将这些逻辑和方法在未来他(她)们所处的新的更加客观也更加丰富和开放的学术语境中进行检验和评价,从而得出属于他(她)们那个时代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也就是形成那个(未来)时代(关于我们今天这个当下时代)的艺术历史文本。他(她)们是今天我们的同行,虽然有时间光阴的差距和隔膜,但未来艺术史只能是属于他(她)们,而不属于我们。

  作为同行,我相信我们的未来者最可能超越我们或者说更能够准确破解我们这个时代的,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所制造的艺术市场的秘密。我们这个时代与我们此前的所有时代最大的不同就是出现了商业资本运作下的艺术市场,诞生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市场神话。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信息的公开,今天的市场秘密将来会一步一步地被后人们解密,艺术的价值和价格脱节与否,将成为我们的后人同行判断我们今天这个时代的一个重要依据。换句话说,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市场运作并且成为市场代言人的同行所发布的言论和报告等等数据性的文本,将在未来解密的背景环境下接受我们的后人同行不加任何利益和感情因素干扰的考量。数据能够构建真相,但也能够毁掉真相。因为数据的使用总是体现在为谁服务的需求中,但数据毕竟是数据,它是客观的实存。

  因此,作为同行,我更愿意在我的学术生命中去关注和研究我们这个时代艺术创作的逻辑线索,用文字的形式去记录下我对这个时代视觉创造物的理解,而我的这种文字形式就是艺术叙事,如果放到我之前的所有视觉创造物本身和围绕着这些创造物的各种文本叙事的因果链条中去进行梳理和归纳,就是我的当下艺术历史叙事。我曾在两年前发表《中国当代艺术批评与历史写作价值认识之我见》[①]一文,指出在近年来中国艺术写作文本大量出现的背景下,谈论批评的价值并进而论及艺术史写作的价值,显然具有很大的复杂性、风险性和挑战性。克服这种风险和挑战的关键在于,这些众多维度的艺术批评是否在价值判断层面具有相对稳定的规范和标准,能够通过不同的方法和话语的借用和介入,逼近某种或某些基本的共识,从而为当代艺术理论的建设提供规律性的理性认识,有利于当代艺术的历史撰写把握住基本的富有共识性价值的内容、素材和范式。正因为中国当代艺术的批评写作存在着这样的缺憾,所以,中国当代艺术史性质的写作文本的价值认识和认同问题,就显得缺乏客观性和进步意义。我在该文中认为,在对历史概念和史学观进行考察和分析的基础上,当代艺术历史写作文本的价值,不在于它是否真实地再现或者复原了历史事实本身,而在于是否具有将历史时间中的艺术作品存在的诸要素纳入一个意义链来进行合理解释的叙事形式和方法。同时我在该文中认为,由于一切历史都是叙事,都是文字语言的写作形式,都遵循着艺术写作的惯例,即都遵循着选择、组织和编排历史内容而构成一个意义链的叙事方法,所以艺术史写作的客观性标准是有保障的,只是这种客观性标准并不是一陈不变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的艺术批评写作尽量保持将艺术作品存在的诸要素纳入一个意义链来进行合理解释,因为我相信叙事是一种完全有效的再现历史事件的模式,甚至是为历史事件提供解释的有效模式。我在写作的时候,心理始终坚信,我们这个时代的许多同行,尽管出于不同的角度和需要,对于叙事有不同的说明,但都在各自的写作中相信叙事并组织着意义链。我认为,历史对于人类而言,永远不可能是一盘散沙,历史必然要经由人类用语言来解释和叙事。

  虽然我迄今二十三年的艺术批评写作生涯并没有使我写出一本当代的断代史或者世纪史(事实上,我总是在收集资料,并思考着历史写作的大纲),但我时常提醒自己,我的艺术批评写作应该以历史写作为归的,我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艺术批评写作与艺术史写作之间的不同:前者在面对艺术作品时,虽然也试图讲述这件作品产生的故事,也使用叙事的手法,但最主要的目的是分析作品的风格,并描述它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复杂关系。而后者则重在历史时间中不同作品风格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所构成的总体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即完整的意义链。

  同样是文字写作,同样具有语言叙事的形式,当代艺术批评写作与当代艺术史写作都是一种词语的再现,它们彼此之间在叙事结构上的不同,意味着它们各自具有自己的价值和作用。就一切历史都是叙事而言,历史学界一般所持的最近几十年的“局势”和“事件”不能视为历史的研究客体的观点,是无法具有说服力的。对过去一百年、一千年或者两千年的历史时间的研究,是一种叙事;对最近几十年的历史时期的研究,也是一种叙事。而面对具体艺术作品的艺术批评,也要充分考虑叙事的手法。

  对于我们的后来人同行而言,我们的批评性写作要注重批评叙事的方法,尽管方法可能各有不同,方法的出处可能单一或者混合,但这些方法的存在,是今天艺术批评写作客观性标准的保证,也是后人借以选择、评价、收集、整理出未来艺术史的重要路径。

  艺术家将自己的视觉创造物留给了后人,我们要将自己的文字写作文本留给他们,不是策划了多少展览,而是提供了怎样清晰的叙事文本,特别是提供了怎样的叙事方法。这是我们的使命和职责,当然也就是我本人的使命和职责。

  2011年12月8日

  ①本文发表于《当代艺术与艺术史写作》,河北美术出版社2010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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