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捐古宅的对与错

2013年05月22日 09:56   大连日报  微博

  最近几天,成龙欲向国外捐赠古建筑的话题随着央视、《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等主流媒体的介入报道,重新聚焦于公众视野。舆论中多种观点相互撞击,不仅成龙被骂,一些部门也被诟病,再度引发了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层思考。这或会催生新的法律法规。

  爱中华文化何必舍近求远

  李耀斗(企业干部)

  “没人可以从别人的国家抢走人家的文物,摆在自己国家的博物馆!”这是成龙在电影《十二生肖》中饰演的侠盗杰克的一句让中国观众津津乐道的台词。可眼下,成龙决定捐赠20多年前购买的十栋安徽古建筑中的四栋给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这句台词自然也就成了一些网民调侃他的“段子”。

  对于捐赠古建筑之举,成龙辩解是,捐赠古建筑属于爱国行为;而在社会上,人们听到的却是一片“卖国贼”的骂声。笔者认为,成龙爱中华文化,何必舍近求远!

  捐赠古建筑有违法之嫌。成龙所收藏的古建筑为明清朝代的,材料多为紫檀木等名贵木料,有200年到400年的历史。据有关专家估计,他的捐赠品包括三栋古屋、一个古戏台和一间小木屋,总价值约合5亿元人民币。成龙也称:“这些紫檀木建筑价值连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这样珍贵的文物,捐赠到外国,恐有违法之嫌。如此,遑论热爱中华文化。

  捐赠古建筑破坏了徽文化。徽派古建筑以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为代表,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古民居。徽派古建筑集中反映了古徽州的山地特征、风水意愿和地域美饰倾向,是承载徽州文化的“活化石”,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中,有的古村落及其古民居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填补了全球在此类遗产上的空白。有语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古建筑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将古建筑捐赠到国外,要进行拆除、重建等,重建后的建筑也许“砖还是那块砖,梁还是那个梁”,但它已失去了本原性和独特审美价值,也失去了灵魂,原来的古建筑已成“橘枳之蜕变”。试问,粉墙黛瓦的徽派建筑不在古徽州的青山绿水旁,还能叫徽派古建筑吗?

  捐赠古建筑何必舍近求远。成龙捐赠的事情公开后,引起了国内不少地方政府的关注。安徽黄山市曾向成龙抛出橄榄枝,浙江衢州龙游县和义乌佛堂镇,徽州文化的发祥地之一江西婺源县也都相继向成龙发出邀请,想把这些珍贵的徽派古建筑留在国内,甚或留在安徽本地,并且这些地方都有技艺高超的古文物修复专家。而据专家分析,像新加坡那个地方,又热又潮湿,实际上很不利于古建筑的保存。退一步讲,就是文物迁移“保护”,也轮不到新加坡的份儿。我们不禁要向成龙发问:偌大一个中国,偌大一个安徽,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放这些属于自己的历史“活化石”?令我们更加不安的是,成龙还表示,“几乎有冲动想把其余那六栋也捐给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成龙,你的爱国之心安在?

  离开故土,中国的灿烂建筑文化必将褪色。成龙,莫要愧对祖先!

  成龙捐古宅或会涉嫌犯罪

  吴铭(自由撰稿人)

  成龙要把古建筑捐给国外的行为是不是违法,正在引起法律界的争议。这个事件或许会促进司法部门出台新的法律规定。

  从事件发展的最新进程来看,成龙捐古宅最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所谓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珍贵文物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我国刑法第325条规定,对该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从这一条款来看,成龙是否涉嫌犯罪,主要要看成龙捐赠的古建筑是不是属于珍贵文物。

  对于这一问题,成龙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这些徽派建筑不属于文物。“这只是民居,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很有文化的中国建筑物。我认为不算文物。”但因为成龙是当事人,所以成龙的看法只能被看成是自我辩白。对这个问题,许多专家的见解与成龙不同。最有代表性的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陈志华的观点,他说得很绝对:“这当然是文物了,几百年以上历史的古建筑,不是文物是什么?”陈志华还指出,文物不单单是政府部门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是不是文物,要看它客观上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如果陈志华教授的观点能够立得住的话,成龙捐古宅之举就会涉嫌构成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为了明确成龙捐古宅的行为违不违法,还有一些专家学者建议,现在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这些徽派古建筑进行文物鉴定。如果真的进行文物鉴定,那么这些古建筑很可能被留在国内。还有学者提出,我国现在缺少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参照外国的相关法律出台新规,比如《西班牙历史遗产法》规定:建筑物及其组成部分或其装饰品,以及曾经是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物品、具有历史或艺术特色的建筑物等都是不可移动财产。除遇不可抗力,或者为了公共利益而外,这些财产不得移动或换置。今天争论古宅风波,或会对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大有裨益。

  应深刻反思捐古宅引发的舆论纷争

  孟德夫(媒体评论员)

  成龙捐古宅引起坊间一片热议,很多人甚至一改对大哥的痴迷和热爱,大骂成龙是卖国贼,幸亏大哥是练家子,抗击打能力比较强,自己宽慰自己“习惯了”,放下架子而去。而我却有点愤愤不平。

  成龙收藏的这些徽派木建筑是中国建筑艺术的精髓,如果不摆出来让人欣赏,实在浪费。新加坡方面从政府官员到受捐大学都非常珍爱这些古宅,这些古宅既能得到最好的爱护,又能弘扬中华文化,所以成龙要把这些古宅捐出去。我看这是一件大好事。现在为成龙喊冤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对此做些反思。

  第一,成龙二十几年珍藏这些古宅功不可没,而我们有没有善待这些古宅?最开始成龙用9000元买一根主梁,后来又不惜以10万元、100万元不断买进,前前后后买了十几栋。他在上海一个仓库里,雇人洗、刷、维修,多少个月才维修一栋,修好后再运到香港,仔细保存起来。可以说,没有成龙对古宅的珍爱之情,这些徽派木建筑早已没了踪影。有些专家此时以文物不能运出国为由反对成龙捐古宅,倒很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味道。殊不知,在成龙收藏这些古宅并且抢救和修复它们的同时,更多同样的古建筑却倒在了房地产商的铲车下。那个时候,怎么不见有专家出来大喊这些都是文物?怎么不见有专家出来保护?我们自己可以轻慢甚至糟蹋这些珍宝,并且怎么糟蹋都不觉得为过,现在有人珍藏了它们,善待了它们,想让它们发挥点作用了,就有专家出来以很有学问很有爱心的姿态,指手画脚地说这是文物该好好保护云云,真让人不佩服。

  第二,成龙为弘扬中华文化慷慨解囊不计私利,而我们有些单位和个人却总想以此牟利。成龙为了收藏和保护这些徽派木建筑,先后花费近3000万元。现在他不想让这些珍宝在仓库里烂掉,想让它们起到弘扬中华文化的作用,却受到非议。尤其是一些急着利用成龙的名声为自己的楼盘牟利挣钱的商人,在遭到成龙拒绝后,也对成龙提出非议,显得极不厚道。成龙在最近为此事接受央视采访时说,现在内地一些单位和个人希望他把这些古宅给他们,不是想要弘扬中华文化,而都是以地产项目牟利而把他勾进去,成为他们赚钱的符号,成龙怒批他们动机不良。这真让我们汗颜。我们该深刻反思,为什么总是有人打着弘扬中华文化的幌子,利用老祖宗留下的精神和物质财富为自己谋利;为什么总是有人高喊传承文化遗产的口号,借机掏百姓的腰包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什么有利可图的文化遗产保护总是被抢着做,而无利可图却急需保护的文化遗产却总是像一只破皮球被踢来踢去。当文化遗产的继承都被一己之利算计来算计去的时候,社会文化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吗?民族精神能够被高扬吗?

  期待中华文化瑰宝走得更远

  宋茂玉(社区工作者)

  中国是文明古国,勤劳智慧的祖先们在这块土地上留下了太多璀璨的文化遗存。或许是太多了吧,我们对有些类似徽派木建筑这样的遗存已经不那么重视。成龙用自己的力量购买修复了一批这样的古建筑,除了要将其中的一部分安置在国内,还要把四栋捐赠给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这没什么错处,据此骂他是卖国贼的人真的有些心胸狭小。

  卖国贼是指出卖国家利益为获得一己私利,而成龙捐赠古宅是为了弘扬中华文化,二者有天壤之别。徽派木建筑被安放到新加坡就不能弘扬中华文化吗?“锅里烂”的思维定式其实是狭隘民族主义的表现。真正的文化瑰宝应该是没有国界的,珍爱我们的传统文化就应该创造条件让它们走出去,到世界各地去绽放异彩。成龙收藏的这些徽派木建筑到了新加坡,一定会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华文化美的内涵。如果这些古宅能够走得更远,在更多的地方绽放异彩,才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因为这是纯粹的“中国造”,放到哪里都闪耀中华民族的文化风采。认为把好东西拿出去就是卖国,而不惜让它们烂在身边的错误观点,其实真的很狭隘。

  再者,徽派古建筑走向海外也不是没有先例。2003年6月21日,美国波士顿附近的塞冷镇从黄山市休宁县原封不动地搬走了一座始建于1800年、名为“荫余堂”的徽州古民居。购买者将建筑分为2700块木块、8500块砖、500件石雕,用19个大货柜运往美国进行重建。我们并没有损失什么,却让更多美国人可以在那里欣赏中华文化的美,这有什么不好呢?

  俗话说,爱她就给她最好的。古建筑也一样。它站在哪里都闪耀着中华文化的绚丽异彩,我们为什么非让它在我们身边受憋屈,而不为它寻一个更好的去处呢?这些徽派古建筑现在大都老态龙钟,修复和保护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我们暂时顾及不到它们,别人愿意照料它们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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