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监管文物鉴定的资质

2013年06月20日 11:17   深圳商报  

  ○余三水

  近年来民间收藏热潮使文物艺术品鉴定需求暴涨,随之而来鉴定骗局和乱象层出不穷。北京琉璃厂东西两条街上,存在众多贴有“文物鉴定”字样商铺,只要肯出钱,就有人能“指鹿为马”。商人谢根荣找来一堆玉片,谎称“金缕玉衣”,5位专家在装“金缕玉衣”的玻璃柜子外“走了一趟看了看”,为这件“文物”估价24亿元。(6月17日《瞭望东方周刊》)

  文物鉴定,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也是考察鉴定者是否具备科学求实精神的人文工作。文物鉴定主要包括辨别文物真伪、判明文物年代、评定文物价值和等级几个方面,简而言之就是辨伪、断代、评定价值和等级。但是只要有人肯出钱,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专家就能“指鹿为马”,将假的说成真的,甚至“隔着玻璃”就能估出令人瞠目结舌的天价,无疑是将本应认真严肃的事情当成儿戏,搅皱文物鉴定“一池春水”。

  无论是根本不具资质却自以为是的鉴定机构利欲熏心浑水摸鱼,还是具备鉴定技术资质的专家昧着良心信口雌黄,最终都将扰乱文物市场秩序。“假作真时真亦假”,假文物充斥市场或者被虔诚的文物收藏者精心收藏,那么真文物就难以受到重视甚至要受到排斥,假货盛行真品自然蒙羞,所谓“瓦釜雷鸣、黄钟毁弃”是也。如此一来,文物鉴定失去应有的功能意义,变成指鹿为马的把戏,那么,附着在文物之上特有历史内涵与文化价值,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风起于青萍之末,文物鉴定种种乱象甚嚣尘上,非自今日始,有着复杂而深刻社会根源。众所周知,在文物鉴定过程中,鉴定专家的作用举足轻重。按理说,在多年以来的鉴定实践中,文物鉴定已经形成一整套较为严密的论证方法体系,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方法体系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主要有赖于专家的职业道德与个人操守。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刷,以及各种名利诱惑之下,专家的职业道德与个人操守变成了一堵“泥墙”,摇摇欲坠或者轰然倒塌。遗憾的是,文物市场监管体系和司法约束体制未能建立,使得“泥墙”前赴后继地倒塌成为司空见惯现象,而社会群众包括文物收藏爱好者,由于缺乏专业鉴定技术知识只能徒唤奈何。还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那就是“专家”如何成为“专家”,“有的专家不懂装懂”,显然这类所谓的“专家”就是“伪专家”,很有必要追问“伪专家”是如何混进“专家”队伍的?这足以说明文物鉴定专家资格认证存在严重漏洞,以至于让完全不具备“专家”资质的人得以持证招摇撞骗。

  针对文物鉴定资质论证,有观点认为,“政府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去认定某机构某人有鉴定资格,否则出了问题,和现在的区别就是公众对市场的抱怨转化为对政府的抱怨……”这种观点明显背离政府职能常识,市场监管是政府基本职能,既然文物鉴定市场出现混乱,政府自然有责任发挥监管作用予以规范才是。国家文物鉴定主管部门应着手建立完善一套面向文物鉴定的培训与考核制度,统一发放专家资格证书,并像高等学历一样只能通过一个权威机构查验证实或证伪;规范文物鉴定程序,只允许持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统一发放资格证书的机构或人员,才有权力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政府还要通过立法严厉打击文物鉴定弄虚作假行为,迫使“指鹿为马”的虚假鉴定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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