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守护广州的骑楼文化

2013年06月22日 09: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历时近10年方于2012年年底审议通过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明确规定,历史城区新建建筑不得超过30米。而《南方日报》报道,粤海地产公司珠光路一栋高层建筑建设工程前日开始在广州市规划局网站进行批后公示。这栋位于“北京路—万福路”骑楼区内的高楼超过百米。

  然而如此超限已不是头一次:3月,广州红会医院被批准建60米高楼;4月,位于广州历史城区的同福东路市二宫西侧将建3栋百米高楼。仅两个月后,又传来骑楼区的珠光路将建百米高楼的消息。当然,从各种回应来看,每栋超标建筑都有各自貌似合理的理由,也都通过了专家论证、部门审批、领导拍板的流程。可是,如果个案都成为特例,能够安然通过,《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又体现在何处?

  的确,许多项目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生效之前已经获批,对于这些已批未建的项目如何处理,一直是个棘手难题。市政府在这方面也不遗余力,进行补救性的保护。比如,中山四路JY-8地块高度将降低20米,为此广州市政府拟赔偿开发商5亿元。中山六路将军东商业办公楼项目,原来批复的规划是100米高,后在规委会上被砍到30米,预计政府需要赔偿2亿元左右。

  可是,在这方面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哪些项目一定不能超高,哪些可以超高;什么项目政府需要赔偿,什么不需赔偿;对于违禁者亦没有明确的罚则。可以说,规则没有完全厘清,标准不统一,难免质疑不断。

  法规本该是个硬指标,成为文化软实力的强力支撑。可是,广州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已有31年,又提出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目标,如果在承载着城市历史厚度的文化街区的保护上,连法规都硬不起来,又用什么来守护文化?(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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