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墓文物归属纠纷折射政府部门短板

2014年07月09日 07:54   红网  收藏本文     

  盗墓贼被抓后,缴获的32件陪葬品,经鉴定为清代文物。墓主后代郑氏兄弟认为,被盗墓为其曾祖父墓葬,陪葬品应该归他们家人所有,遂要求公安局和文物局返还扣押的32件随葬品,在协商未果后,郑氏兄弟将公安局和文物局告上法院。7月7日,记者从平顶山中院了解到,该案目前已审结,法院最终做出32件文物归国家所有的裁决。(7月8日《大河报》)

  后人能要回祖先墓中的文物吗?盗墓贼被抓后文物归属引争议,平顶山中院称按照法律文物应归国家;有网友认为:祖先墓中文物判国有,合法不合理;有网友反思:质疑文物归属,我们在质疑什么?

  我们在质疑什么?问得好,祖墓文物归属纠纷折射政府短板,倘若政府作为得当,本诉讼案就不会发生了。本案政府部门存在哪些短板呢?

  已到“六五”普法阶段,效果怎么样?很多因为贪污受贿等被抓的官员说自己是法盲,说明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普法教育弊端多多:重视静态普法,忽视动态普法;重视理论普法,忽视实践普法。祖墓被盗,完全是一个对墓主后人和群众的极好普法机会,可以讲解相关刑法、文物法、民法等条文知识。很显然,公安局和文物局没有这个作为意识,民众只好诉诸法庭了。

  政府部门通知了被盗墓主后人收拾祖墓,怎能说不作为呢?这远远不够,就算不提政府部门是否宣讲刑法、文物法、民法等条文知识,祖墓被盗,墓主后人要承担重新安葬祖墓等事宜,势必精神上和物质上等多种利益受损,政府部门应该告诉墓主后人有哪些权利,如何维权,如何索赔,应该向谁索赔。墓主后人不找盗墓贼算账,却跟政府打官司,只能说明政府部门作为不到位。

  政府部门没有科学发展观念,缺乏积极有效作为,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政府占有资源积极主动,争取利益最大化,资源到手后粗放管理,现实中很多文物、故居保护利用最小化,甚至遭到严重破坏,文物未必能得到有效保护,加剧了民众对政府保护文物的不信任感。本案属于不必要的诉讼,民众资源、司法等国家资源受损,可以说,法官之外皆输家,本案例无一赢家。

  5000年的文明,我们的祖先留下了大量的文物遗产,文物归属纠纷,也许这样的事情还会出现,当此时,政府部门必须积极主动补上自己的短板,让文物都能得到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让有限的社会资源不再随意被浪费。

  文/李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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