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利用:不能不够与不当

2014年07月22日 07:29   人民日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记者 刘 峰 王 珏

  《人民日报》( 2014年07月22日 12 版)

  7月21日,国家文物局在银川召开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交流会。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畅谈文物合理利用工作。

  记者:当前文物利用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励小捷:文物利用应遵循这样四个原则:第一,一切利用都要以保护为前提;第二,文物利用都要坚持文化价值优先;第三,一切利用要以服务公众为目的;第四,一切利用都要尊重科学精神、遵守社会公德。

  当前实践中存在文物利用“不够”和“不当”的问题。所谓“不够”,一是在文物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挖掘、研究、展示上不够;二是在文物保护规划、维修方案中对利用的措施考虑不够;三是博物馆馆藏文物利用不够,特别是一些大馆的展出率普遍偏低;四是对现代科学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运用不够。所谓“不当”,一是对一些热门景点进行不加限制的过度利用;二是只为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甚至改变文物公共资源性质;三是对文物的利用存在简单化、雷同化乃至庸俗化问题。

  记者:怎样才能实现文物的合理利用?

  励小捷:文物的合理利用首先要注重实施分类指导,精准管理。对文物的原有功能已经完全丧失的,像故宫等,以原貌展示为主;原有功能依然存在的,像大运河等,可延续其原有功能。文物保存状态较为脆弱的文物,像敦煌莫高窟等,要研究制定游客承载量;保存状况较好的,可以丰富利用的内容和形式。从利用的公益性和经营性上看,我们鼓励更多的文保单位办成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参观场所,但不是所有文保单位都可以走这条路。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合理利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由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选择部分尚未得到有效保护利用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向社会转让使用权;二是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保护利用的方案;三是方案的选择与确定要经专家和民众代表的论证、听证;四是选定的方案要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等级报相应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实施前必须明确其保护与利用的责任和权利。

  记者:让馆藏文物活起来,您认为有哪些着力点?

  励小捷:我们将鼓励博物馆通过借展、联展、巡展,形成国有馆藏文物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国家级博物馆和省际间的联展、巡展,建立博物馆文物展览质量、数量考核评价制度,切实解决馆藏文物展出率不高、新建博物馆展陈难的问题。

  让馆藏文物活起来,就得突出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策划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应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0.81%]和专业策展人、策展机构的作用。国家文物局将在全国征集评选这方面的策展方案,并在展品协调、经费安排方面予以支持。

文章关键词: 文物博物馆励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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