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缘何拼不过推土机

2015年09月12日07:47   央视  收藏本文     

  现实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孱弱,从来不缺新鲜的案例。近日在古城西安,有两千多年历史的重点文保单位薛家寨汉墓群,正在面临垃圾围城的尴尬。除了垃圾和渣土,甚至有人在保护区养起奶牛。无独有偶,南京明故宫皇宫遗址西南角,一个总投资达200亿元的商业地产项目拔地而起。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匾,为何总抵挡不住推土机的步步进逼?

  文物保护vs商业开发,为何总是“秀才遇到兵”?

  中华五千年灿烂文明,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众多的文物古迹,然而现实中文物保护工作却孱弱不堪。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全国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这些文物古迹,有的变身私人会所,有的成了豪华餐厅……面对商业开发的利益冲动,文物古迹命运多舛。

  事实上,1982年我国就颁布了《文物保护法》,期间又经多次修订,但这部法律总改变不了“纸上谈兵”的局面。面临推土机的步步进逼,文保部门大声疾呼,却依旧改变不了“软衙门”的尴尬。与商业开发屡屡冲突之际,若无舆论场的关注,败下阵来的总是文保部门。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文保单位之所以在商业大潮中腰杆不硬,源于发展观念中的“唯GDP论”作祟。既带不来效益,也带不来更多的政绩,文物保护单位常常在父母官的眼中成了“二等公民”。甚至在极端案例中,文物保护工作被视为发展经济的“拦路虎”,在冲突中不得不被屡屡挪开,为商业利益让路。

  用法律“撑腰” 靠问责“打气”

  文物保护工作步履艰难,而执政理念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这就需要强有力的外力介入,为文保工作打气撑腰。两把利器将改变文保工作孱弱的局面:

  第一把利器是“法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际,运用法律武器为文物保护撑腰是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文物保护法》对毁坏文物做出诸多规定,但现实中“有规定、无执行”的状况依然存在。与此同时,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依然过低。例如,“(毁坏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商业开发者而言,区区50万元与商业开发收益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因此,加强法律的约束力和震慑力,是不可回避的课题。

  第二把利器是“问责”。对于在管理中长期忽视文物保护的干部和部门,果断运用问责的武器,必将有利于扭转现状,改变文保工作孱弱的局面。

  留住文化根脉,才能守住民族之魂。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理应避免把“文物保护”和“城镇化”对立起来的倾向。事实上,只有保护好文物古迹,才能避免“千城一面”的尴尬,我们的城镇化也才能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文/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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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文物保护推土机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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