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必须走出重创收轻保护的怪圈

2016年07月25日08:13   新浪收藏   微博收藏本文     

  作者:张西流 来源:第一旅游网

  继湖北神农架今年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之后,我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到50项,继续稳居世界第二位,这当然是一个令国人自豪的喜讯。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有些地方,特别是一些著名景区,在申遗成功后,走进了“重创收轻保护”的怪圈。

  媒体曾报道,某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成功,当地政府为此狂砸10亿元。为尽快收回“血本”,只能靠大幅提高门票价格。至于今后对景区的保护和维护以及下一步持续的交通、道路等硬件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服务方式等软实力的提升,均难以为继。

  又如,2013年1月9日,我国的三大著名景区收到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份特殊“惩罚”——给予湖南张家界、江西庐山和黑龙江五大连池黄牌警告,要求他们在“向公众科普地球科学知识”等方面进行整改。

  《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指出,世界遗产地的利用必须确保生态或文化的可持续性,确保利用不会对遗产地的杰出价值、完整性或真实性产生有害影响。这些文化遗产具有与一般经济性资源不同的特殊性,不是商品和旅游广告,而是启迪民智的钥匙。换言之,信守世界遗产承诺,不搞过度开发,是世界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也理应成为遗产所在地政府的共识。

  国外的地质公园在科普方面做得很好。例如美国黄石国家公园、英国的新森林公园等,自然性保持状况良好,专业讲解比较到位,宣传手册中也很注重科普性的知识,这些都值得我国的地质公园学习和借鉴。特别是英国,2008年就曾宣布,由于申遗后维护和修葺的费用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旅游效益,将停止申请加入世界历史遗产名录的工作。因此,我们要学学英国人的理性,把有限的资金花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刀刃上。

  可见,神农架申遗成功更要注重遗产保护。首先,要避免陷入“重创收轻保护”的怪圈。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是地方政府及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申遗的终极目的。这就要求我们摒弃重开发的功利思想,找准保护文化遗产的正确思路。比如,景区应重在教育和休闲,着手管理创新、科普教材的通俗化编印、加大导游培训等;不遗余力地保护和传承,不断吸收传统文化的精髓,并将其发扬光大。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中华民族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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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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