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该长牙了

2016年08月04日10:44   红网   微博收藏本文     

  作者:于文军

  国家文物局回应清东陵被盗:当地政府敷衍了事。围绕清东陵失盗案以及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京华时报记者专访国家文物局督察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清东陵两次被盗暴露出地方政府的文物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8月3日《京华时报》)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短时间内两次被盗,这种情况十分罕见,盗贼十分嚣张,令人瞠目结舌。以清东陵贵妃墓被盗案为例,盗贼竟然敢追砍警卫,专业盗墓团伙拥有高科技手段,居然让安保人员“真是一点招儿都没有”。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世界文化遗产不多,弥足珍贵,经不起折腾,更经不起被盗,如果我们保护不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世界文化遗产,就是不可饶恕的犯罪,会被后人们戳脊梁骨。

  清东陵失盗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保人员数量完全无法满足安保工作的需要,安保巡防制度不科学、技防力量薄弱……然而,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敷衍了事。如此,就不难理解何以没有形成有效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措施,何以没有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责任体系等诸多问题。之所以如此,关键是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敷衍了事的风险低,引不起重视,他们把时间、金钱、精力都投放到能显示其“政绩”的项目上了。因而,即便在文物保护上出了事,他们也不害怕,像什么没发生。

  说到底,还是我们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府绩效考核不太给力。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苍白无力,没有震慑力,有点像曾经的环保法一样。因而,为了遏制文物古迹被盗乱象,也须让文物保护法像现在的环保法一样“长牙”。与此同时,尽早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考核不达标者考虑一票否决。只有这样,地方官员们才会把文物保护真正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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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文物保护清东陵法律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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