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墓为何不敌推土机

2016年12月26日10:28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与房地产开发带来的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相比,考古更像是一种“无用之学”。涉事单位仅被处以40万元罚金,处理是否过轻?这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纠缠?

  新华社报道,河南省汝州市综合性文化广场项目是汝州市的重点工程,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在项目施工期间,经文物部门勘探和发掘,在规划的文化广场中心地带,发现百余座汉墓。然而,在有关方面的纵容下,项目变成了房地产开发,施工方将具有重大文物价值的汉墓葬夷为平地。

  河南是全国重要的文物大省,地下文物全国第一,地上文物全国第二。说起这些,文物工作者津津乐道。但对于河南汝州文化广场开发项目的开发商来 说,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通常情况下,多数开发商都要承受巨额贷款利息,晚一天开工,利息损失就越多。很多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旦确定,开发商都恨不得24小 时连轴开工,早一天完工,早一天卖房,开发商的资金就能快速回笼。

  从这个意义讲,黄金地段发掘出千年汉墓,对于开发商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面对墓葬坑被夷为平地,项目开发商竟然表示,“这考古不就跟迁坟 一个样嘛,文物都发掘走了,我不就可以把墓坑给平了嘛!”这种看似荒谬、蔑视文物保护工作的“厥词”背后,有其现实原因。因为据报道,就连古墓考古的费用 还是开发商项目部垫付的。而且,汝州市综合性文化广场是当地的重点工程,《汝州市望嵩文化广场建设方案》更是当地市政府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如此 “重点”,如此项目,却因考古迟迟无法开工,谁会急成“热锅上的蚂蚁”,可想而知。

  对于很多人来说,与房地产开发带来的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相比,考古更像是一种“无用之学”。从以往多地的项目开发来看,在政绩主导和开发至上的 价值导向之下,文物保护常常要给项目开发让路,因为抢进度、抢工期而毁损文物、破坏性开发的案例更是比比皆是,这教人遗憾,更让人痛心。

  要看到,考古学的终极意义,是告诉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的过往经历,让我们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为我们的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如此来看,考古 对于现实的启示意义,难道真抵不过几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涉事单位仅被处以40万元罚金,处理是否过轻?为什么直到现在,汝州市公安局也没拿出任何关于8月 25日和11月25日汉墓遭到破坏的调查结果?这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纠缠?

  习总书记曾指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文物保护工作能够多一分从容、少一分遗憾,应该从完善前期预防机制和提高后期处罚两方面入手,建立国家层级上的文物保护机制。别再让更多的千年文物倒在开发商的推土机下。(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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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千年古墓文化广场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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