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古玩损毁到底该怎样赔

2017年02月24日 11:29 新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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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四川南充的成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出一件成交价为12万元的南宋瓷器,货到后发现已破损。对于瓷器被损坏,快递公司表示认可,但因为成先生没有保价,最高只能赔偿1000元。成先生说,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利益。(2月21日《成都商报》)

  这样一起事件遭遇了很多网友的嘲讽,在转载新闻的门户网站上的跟帖留言中,有网友指责当事人这么贵重的物品还能找快递,应该交易双方当面成交;也有网友诘问既然是古瓷为什么没有保价,不保价意味着东西不值钱,破损了又说是古瓷,明显是“碰瓷”。一时间众说纷纭,而在搜索引擎中查找相关信息发现,通过物流快递古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有的古玩店经常通过快递发货,而损毁后的赔偿纠纷亦常常发生。

  从法理上来讲,只有邮政普遍业务才能适用邮政法法定赔偿标准,即不保价按邮资三倍赔偿。而快递古玩显然不属于邮政普遍业务,消费者支付了快递费,快递公司承运了这款物品,双方在法律上就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的原因致使物品丢失或损毁,应该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进行赔偿。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只要能够证明损毁确由快递公司造成,理论上无论保价与否,消费者都可以要求全部赔偿。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快递公司往往强调邮政法与合同法属于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当特殊法与一般法出现冲突时,应当优先使用特殊法,即按照邮政法的有关规定讨论损毁物品的赔偿问题,那就是或者按照保价赔偿,或者是最高按所收资费的三倍赔偿。具体到古玩上,赔偿额度差距太过悬殊,双方矛盾几乎不可能调解。

  问题在于,一方面,邮政法明确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快递古玩损毁,就应该适用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定;二者,所谓快递保价,保高了担心物品被监守自盗,不保就意味着没有保障,而且高额保价理赔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三者,快递单属于格式合同,在法律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托运人签字即表示认可相关赔偿条款;承运人无证据表明尽到了提醒说明义务条款无效。

  由此可见,关乎快递贵重物品损毁后的理赔错综复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几乎每一起事件都很难谈拢,久拖不决之后不得不进入到诉讼程序。然而,以当今社会物流的海量衡量,这种争执以及诉讼所导致的相关资源消耗,几乎无法计量。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或许尽快制定快递行业未保物品的统一赔偿标准,或者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才是解决办法。燕农

  来源:现代金报(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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