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有人伪托17世纪维米尔而作出的同样风格的画,被学界认为是没什么价值的赝品。伟大的艺术家都是面对自己的时代,用艺术的语言传达出某种意义,从而造成一个事件,并使它在事实上构成历史和艺术史发展链条中一环。图为维米尔《窗前读信的少女》。
从杜尚开始,艺术似乎走上了一个新的方向,美似乎成了艺术的桎梏
当杜尚把小便池以命名为 《泉》的艺术品摆放在高贵的展览台上时,人们惊愕、不理解、质疑。赞成者说,这是艺术的革命,新纪元的开始;反对者说,这是皇帝的新装。杜尚原本是将它送给纽约的独立艺术家协会办的展览,这个协会经讨论,认为这不是艺术品,拒绝展出。杜尚原本是这个协会的委员会成员,看到这个协会的其他成员关于“艺术是什么”的见解与自己不同,于是决定退出这个委员会。
过了两年,杜尚又在巴黎干了一件大事。他为被奉为古典美的象征的《蒙娜丽莎》加了一副胡须。
如果说,《泉》 挑战了艺术观念的话,那么,这个名为《L.H.O.O.Q》的作品就直接挑战了艺术美的观念。人们都说,《蒙娜丽莎》是女性美的典范,这幅画代表了古典艺术的最高成就,那杜尚就给她加一副胡须,看看是什么效果。
前段时间,法国蓬皮杜中心到上海办了一个“现代艺术大师展”,其中展出了一件杜尚的作品:在板凳上安装了一个自行车轮。样子看上去也不难看。但是,这件作品是由于它的美而成为艺术品吗? 也不是。
美国有一位哲学家阿瑟·丹托提出一个观点,认为以杜尚的《泉》为代表,标志着艺术发展到这一阶段,已经与美无关了。《泉》成为艺术品,不是由于它的光泽和造型;《L.H.O.O.Q》 成为艺术品,不是由于胡须画得好;板凳上装个自行车轮,骑不得,坐不得,不难看也不好看,放在家里占地方。
在当代艺术史上,杜尚有着特殊的地位。从他开始,当代艺术似乎走上了一个新的方向。过去是要美的,但这时,美似乎成了艺术的桎梏,艺术家以杜尚为榜样,要让思想冲破美的牢笼。与此同时,许多美学家和艺术史家们乐此不疲,不断通过解读杜尚,提出新的理论。
艺术品有着时间性,长久的艺术魅力依存于当时所发生的艺术事件之中
关于艺术是什么,已经有了许许多多的理论了。艺术是模仿? 是表现? 是符号? 是形式? 是美的集中体现? 是观念的形象呈现? 这是一本书的话题,也是十本书也谈不完的话题。我想尝试一个简单的视角,来连结古今的艺术。
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认为艺术是传达:在心中唤起曾使自己激动过的情感,并用语言、线条、色彩、声音等媒介将它表现出来,使别人也感受到同样的情感,这就是艺术。
中国古人讲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俞伯牙鼓琴,钟子期懂了,于是俞伯牙引以为知音。后来钟子期死了,于是俞伯牙就毁琴不再弹。这里讲的,也是传达。
当然,这只是夸张的故事而已。传达是对一个人的传达,有对象在;但又不是只对一个人说悄悄话,而是有公众在场。也就是说,艺术是个人间的交流,又让公众旁观。艺术家可能心中有一个倾诉对象,但不管艺术家初衷如何,他们都是为一个更大的群体制造一个事实。李白写诗赠汪沦,送孟浩然,心中有诗人群体在,而不只是私相授受。普西金写《致凯恩》,像是写悄悄话,诗人的修养和训练却使他写成了情诗的范例,成为流传最广的诗。
既然艺术是传达,就有一个在何时何地传达的问题。既然不是私人间的事,而是公众都知道的事,那么它就有一个影响力问题。因此,也许“事件”是一个对艺术的很好的描述,最起码是一个有启发的视角。
艺术品一方面有着永恒性,可以为人们长久地欣赏,并成为对以后的艺术的创作和欣赏起作用的范本。另一方面,它还有更重要的属性——时间性。艺术品总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之中被制作出来的。它的魅力,也体现在一次又一次的当下影响之中。我们欣赏《诗经》之美,欣赏米诺岛的维纳斯之美,都不能超越时代,而必然要将作品放在它所属的时代去“遥想当年”“设身处地”。长久的艺术魅力依存于当时所发生的艺术事件之中。
不能超越时间性来评判艺术史的种种奇观。艺术经受种种挑战以后,美还会回归
关于艺术的事件性的理解,恰恰可以帮助我们澄清一些难解的艺术美学问题。
比如,伪作有没有价值? 美术史上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名叫汉·凡·米格伦的人,画了一批画,编造故事,说是新发现的维米尔画。这位画家的作伪水平很高,骗过了许多美术史和美术评论的专家,赢得了很高的赞誉。等到这些大名鼎鼎的专家们发表完他们的看法,这位有恶作剧之嫌的画家跳出来宣布,这些画不是维米尔画的,而是他自己画的。那么,结果如何呢?美术史家们的做法是,立刻默不作声,收回赞词。
称赞需要理由,收回也需要理由。如果只有一个美学标准,那么,美术史家们没有理由收回。既然他们以美为理由称赞这些作品,那就没有理由面对同样的对象又收回称赞。但是,对艺术品的评价还需要历史标准。17世纪维米尔作了这些画,就应该称赞,而20世纪的米格伦伪托维米尔而作出的同样风格的画,就没有什么价值。毕竟,伟大的艺术家都是面对自己的时代,用艺术的语言传达出某种意义,从而造成一个事件,并使它在事实上构成历史和艺术史发展链条中一环。任何伪托的艺术品,都只是赝品。它没有价值,如果它们作得很好,从而一定要说它们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只能说,它们只有仿作或作伪年代的价值,而没有原作年代的价值。我们不能离开时间来谈论什么是艺术。在谈论“什么是艺术”时,不能离开“什么时候是艺术”的问题。只有艺术家原创的时候才是艺术。这时,艺术家通过作画这样的事件,完成了意义的传达。
别人的仿作没有价值,那么,艺术家自己的仿作呢?似乎没有人说它们是赝品。不少艺术家都在模仿自己从前的作品。一些艺术家有了成功之作之后,画商也往往会要求他重复自己。大卫所作的《拿破仑一世加冕大典》,卢浮宫与凡尔赛宫各有一幅,哪一幅是真迹呢?两幅都是大卫所作,也差不多是先后所作。哪一幅才是艺术呢?我还是想坚持,先画的那一幅,凝聚了画家的创造热情,在作画过程的摸索中形成了这种构图和色彩,使之成为杰作,因此是艺术,后画的那一幅只是前一幅的模仿。我们还看到这样的现象:杜尚在1917年送到美国某展览要求作为艺术品展出的那件名为《泉》的展品已经消失了,后来放在美国大都会博物馆、法国蓬皮杜中心、瑞典斯德哥尔摩现代艺术馆的《泉》,其实都是仿作,尽管有杜尚本人的签名。这件作品的意义,应当只体现在第一次要求将它展出的冲动,以及由此造成的事件之中。
从创作到欣赏,从思想情感的产生到传达的实现,从艺术家赋予作品以意义到批评家对意义的阐释,这都是整体,不能割裂。艺术在性质上就是美学价值与历史价值的统一体。这种统一,就体现在“事件”上。“事件”是理解艺术的一个具有启发意义的视角。
艺术史是一条河,大浪淘沙,沙留下了,水流过去了,但河还在。一部艺术史,出现了种种奇观。我们不能将它们放在一个平面上,超越时间性来进行评判。所有的艺术品带着自身的时间属性,它们的形成都是或大或小的一个事件。我们只有在承认这种时间性的前提下,再思考这样的一些问题:有些艺术品不美,有些时期的艺术品不美,但是,它们在人类对美的追求的长河上,曾经起过一些作用。在经受种种挑战以后,美还会回归,回归艺术,回归自然,回归生活。
来源:《文艺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