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修缮好之后尽量对公众开放,江苏一直是这样要求、这样做的,如果变成私人会所只给少数人使用,有悖于文物的公共资源属性。”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对记者说,“当然有些文物建筑的产权属于企业、个人和其他机构的,这类还是要尊重物权法,所以此次《导则》里用的词是‘鼓励’,以便更好地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利用。”
在龚良看来,《导则》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对文物保护利用提出的新要求。长期以来,我国文物保护的总原则更强调“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因为公益性的利用往往需要资金,因此限于经济水平对文物建筑只能修缮为主,先保护起来再说。但是三四年前,国家文物局对于文物建筑的展示也开始补助,这就具有风向标意义。
在江苏,国有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且鼓励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而不是都做成博物馆。例如南京原国民政府外交部现在是省人大办公楼、新街口某银行沿用了民国时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旧址,这都是通过保存功能而留存城市记忆的好办法。有些现在由政府部门或企业使用的文物建筑,可以采用节假日对公众开放的方式服务社会,让更多的人走近文物、了解文物。
摄影师冯方宇近年拍摄了数百座南京民国建筑,同时也吃了很多闭门羹:“有些文物建筑是机关、大院或私人住宅,不太可能像国有文物那样对公众毫无保留地敞开大门,因此出台一些配套措施提高开放的积极性会有助于把《导则》落实得更好。”在他看来,展示什么是一个比展示本身更重要的问题,他见过太多破败的空关文物:“如果没有内容,一个空房子基本不值得看。”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知名设计师陈卫新。“建筑的根本意义在于使用,并在使用中体现美感,而使用得好,对提高建筑的知名度和保护意识极有帮助。”陈卫新的工作室在南京南捕厅一带的美大纸行做了14场与纸有关的活动,使这个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知名度超过了很多文保单位。如今,他正在筹备一个民国地图展,其中包括孙中山参与设计的铁路全图,地点就在民国时期的荷兰大使馆。“之前那里修缮好了空关,发挥不了作用,而我们希望通过各种文化活动,激活它,赋予它新的功能。”陈卫新说,“参观是免费的,但是要预约,我们希望它对喜欢的人开放,让服务更精准,环境更优雅安静,而不是变成一个群众性的娱乐场所。” 本报记者 王宏伟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