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拍卖涉及多重法律交叉

2018年02月07日 11:51 潍坊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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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判决后,审判长姚志坚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案件的裁判亮点在于对拍卖美术作品相关行为进行了详细厘清,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在行使物权的过程中,应以不损害该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为前提。拍卖公司除负有物权保护注意义务外,还应负有合理的著作权保护注意义务,规范尽职地进行拍卖活动,审慎地避让著作权人的权益。

  姚志坚说,该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拍卖人在拍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注意义务,平衡保护了物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严格保护和精细化裁判的理念。过往也有一些案例涉及到拍卖活动的著作权侵权问题,但对拍卖活动行为规范未能界定清楚。在本案中,厘清了美术作品拍卖活动中著作权法、物权法、拍卖法三部法律交叉调整地带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提醒拍卖人开展拍卖活动,要么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要么采取合理、有效的避让措施,否则,将因不适当的行为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                     

  丁国锋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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