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玉凳拍出2.2亿被疑假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 08:14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韩少华 

  昨日,有媒体报道“2011年被拍出2.2亿元天价的‘汉代玉凳’出自江苏邳州运河镇向阳村老虎玉器店老板赵某某之手”,再度掀起此拍品真假之争。为此,早报记者致电拍卖该玉凳的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称, 目前正在研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受访的业内人士怀疑,玉凳拍卖可能是假拍。

  “汉代玉凳”系前年制作

  2011年年初,在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上,“汉代青黄玉龙凤纹化妆台(含坐凳)”拍出2.2亿元。今年年初,这套天价汉代玉凳被曝为“赝品”。

  昨日,《现代快报(微博)》报道,这套玉凳实出自江苏邳州一玉器店老板之手。报道称,今年2月22日,“江苏邳州论坛”上有人发帖,详细说明了“汉代黄玉梳妆台及玉凳”在邳州生产制作的过程,且列举了最初造此玉凳的玉器商名称,“一个叫赵某某的人从2010年开始,历时3个月在李口古玩玉器城加工而成,当时成本为50多万元。”此后,涉事的老虎玉器店老板赵某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件玉凳确系经其手由明代材料组装,耗费成本100万元、历时1年多完成。而其本地同行目睹了制作过程,组装的时候是用AB胶粘合到一起,完工后,在河北石家庄古玩交易市场出手,价格约260多万元。

  昨日,早报记者致电拍卖该玉器的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副总经理表示,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已说明过该拍品没有最终成交,他表示不会对新信息发表评论,至于如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否会追究卖家责任,公司正在研究。

  专家疑拍卖行假拍

  昨日,某从事多年拍卖行业的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出现类似“不保真、不担责”的条款,是因为文物艺术品真伪难以认定,专家意见往往都无法统一。

  原上海博物馆馆员、《古代玉器》一书作者张明华告诉早报记者:“中嘉国际拍的那个玉凳,其实一看就知道是假,而且假得不得了。”张明华指出,首先玉凳上龙的纹饰不对,其次汉代没有如此大件玉器,且汉代席地而坐没有凳子。由此,他怀疑,那次拍卖是个圈套,“自己人举牌,把价格炒高,然后等冤大头来上当”。

  曾从事文物拍卖业的艺术品投资咨询人士朱大成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怀疑那是一次“假拍”。

  “‘假拍’就好像做戏给人看,拍出2亿多的天价之后,再去找一个不懂行的人,谎称资金困难急于出手古玩变现,结果或许再以1亿的价格转让给会上当的人,利用外行人的‘捡漏’心理来做局骗财。”他推测说。

  “‘假拍’的现象,现在似乎在一些小拍卖公司里很普遍。”从上世纪90年代即从事拍卖行业、目前为艺术投资顾问的石建邦告诉早报记者,“不仅如此,我听说那些小公司还有更多花样,基本上无视经手拍品的真假。”他举例说,有的公司在征集拍品时不在乎真假,但会征收高额“图录费”。“我曾听说有个温州老板,收了一堆假文物,但是他不仅被造假的人骗,还被拍卖行再骗一次。拍卖行忽悠他说给他的藏品做图录,还要做个拍卖专场,收了他400多万元,结果当然是全部都流标。” 

  此外,天价拍卖背后可能还藏着一笔笔“雅贿”。据石建邦介绍,“雅贿”就像洗钱,“随便送人个什么东西,真假不论,然后受者把东西送到拍卖公司,行贿者再去拍卖会上把东西高价拍下来,钱就很自然地转到受贿者的腰包里了”。

  “如果确实是‘假拍’,那么会受到拍卖协会的重罚。”朱大成告诉早报记者。石建邦也认为,如被查出来是假拍的话,一定会受到工商部门的重罚。但是,国内关于“假拍”的案例,“我倒是一件都没听到过,几乎是有条例,没案例。”

  记者了解到,根据拍卖协会的规定,每一次拍卖都要有录像记录备案。因此,通过录像查看举牌人是不是有拍卖公司内部人员或者是否是委托人本人,就能初步判断是否“假拍”。朱大成补充说,还可以看拍品最后是否付款。“假拍自然是不会有款项到账,相应的,也不会纳税。”

  “监管机构需有所作为”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免去了拍卖公司对于拍品真假方面需承担的责任。

  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行和卖家未说明拍卖标的拍品的瑕疵,给买家造成损害的,买家有权向拍卖行要求赔偿;属于卖家责任的,拍卖行有权向卖家追偿。如果卖家和拍卖行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可免责,诉讼时效一年。

  对于该免责条款,业内专家自有看法。玉器专家张明华认为,东西上拍,卖家要对真假负责。朱大成也认为,拍卖公司定位在中介平台,它应当如实公布卖家提供的全部信息,如果是卖家隐瞒信息,那么拍卖公司可以不避担责。

  “事实上,国外的拍卖法也不过如此,关键还是要看执行,杜绝‘假拍’的行为,拍场上的赝品肯定就会一下子少很多。”朱大成说。

  石建邦认为,拍卖法的免责条款,让有些公司有漏洞可钻,“我觉得这样一来就把买家变成了任人宰割的弱势群体,给骗子可乘之机。”

  “拍卖公司本身固然对拍品的真假不用负责,但是想要认真做这个行当,当然会对真假问题比较严格。”张明华说,“问题是,现在业内有太多公司只看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

  朱大成认为,在市场机制下,拍卖公司如果拍假,很快就会砸掉牌子,“一直拍假,公司肯定经营不下去,这是市场规律”。

  “拍卖公司对造成目前拍卖市场假货如云的状况是有责任的,但是现在的鉴定大师也要为此负责。”张明华告诉早报记者,“比方说,给‘玉凳’做鉴定的那位专家,名气很大。但是,我都搞不懂他是不是真的在学术上不行。我甚至会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发明了一种新的图录出版方式,都是在一个对开里左边一件器物的图片,右边就是他手写的鉴定证书的影印件,这样两相对照。”

  面对如此乱象,石建邦建议,目前最需要的是有关监管机构和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要有所作为,不能不作为,而任由骗子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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