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展示商品可柜台交易 涉嫌超范围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1月07日 11:26 上海青年报

柜台上的商品都可直接购买。  记者 杨磊 摄 柜台上的商品都可直接购买。  记者 杨磊 摄

  拍卖公司,不“拍”就“卖”。近日,记者发现威海路和新闸路的两家拍卖公司,悄然从事起了柜台交易,消费者无需竞拍,只要支付起拍价和10%的佣金,就能当场买下心仪商品。拍卖公司人员怂恿消费者柜台交易,称:“拍卖时,大家叫价越来越高,不划算的。”而业内人士揭秘,柜台成交后,公司只需缴纳约5%的佣金税费,比当下17%的增值税少多了,“有些物品在拍卖会上或许根本卖不掉。”市工商部门则表示,该拍卖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

  见习记者 柏可林

  拍卖公司柜台交易 起拍价+10%佣金

  昨天中午,威海路石门一路附近的一家拍卖公司门店里,两三名女顾客流连于翡翠、珠宝等首饰柜台前。店面后部还有字画、红木家具等商品。每件商品的标牌上,都注有“拍品号”、“名称”、“起拍价”和“备注”。柜台上赫然摆放着一块告示:“所有拍品成交需收取10%佣金”。

  见记者走了进来,三名工作人员围了上来,忙不迭地推销起各款吊坠、戒指。

  首饰的价格不贵,但与其他珠宝银楼商店相比,价格低了近一半。店经理称:“我们的货都是海关没收送来的,受司法委托拍卖,所以比外界便宜很多。”经理一再担保:“绝无假货,如果有,你们可以拿着发票过来退,我连你们的路费也报销。”

  记者将信将疑,提出要看看一条翡翠项链的证书,经理为难地说:“证书还没有。”在吊坠柜台,只有一件宝石吊坠是附有证书的,经理解释:“我们从海关那里拿到的时候,只有一部分商品有证书。”随后,经理承诺公司可以免费替消费者去专门的鉴定机构开具证书,“如果你们有疑虑,可以自己去开,然后拿着发票过来报销。”

  “意下如何?”经理敦促道,“现在就能卖给你。”记者询问:“难道不用进行拍卖吗?”经理怂恿道:“一年就拍那么两三次,下次拍卖日期还未知。”柜台交易的方式很便捷,只需支付起拍价和10%的佣金即可,“拍卖的时候要竞价,价格越叫越高,还不如你现在就买下。”记者追问了拍卖细节,经理开始警觉起来,“我们其实也算拍卖的,如果有人看中了同一件商品,出价比你高的话,我们就会卖给别人。”

  除了威海路,该公司在新闸路也有店面。记者前往发现,新闸路店的展示商品与威海路店类似,且同样明示“10%佣金”,工作人员所介绍的情况也无差别。下午时分,时不时有顾客进入参观,其中不乏来沪的游客。一名游客坦言:“价格确实令人心动,但拍卖公司怎么能不走拍卖流程呢?真担心买到假货。”

  业内揭秘:柜台交易卖得快缴税少

  柜台交易真的如店经理所言“对消费者百利无害吗?”业内人士认为,这恐怕是拍卖公司在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林一平告诉记者,拍卖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拍卖流程,“首先要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提起拍卖。然后要刊登《拍卖公告》,展示标的,咨询解答。接着进行拍卖登记,举行拍卖会。成交后,出具佣金发票和提货单,交割标的。最后与委托人结算价款,宣告流程结束。”

  林一平认为,该拍卖公司跳过拍卖程序,直接销售商品的行为,增加了交易成功率,“在工作人员的推销下,有些人一冲动就买了。实际上,被买走的商品质量不一定好,放在拍卖会上可能根本卖不掉。”使用相同伎俩的拍卖公司不止一家,“他们会强行拉人进来。有些商品无法追溯来源,质量没保障,消费者(尤其是游客)要谨慎购买。”

  此外,林一平还提到,有些拍卖公司即使具备销售资质,却在卖出商品后,开具成交发票和佣金发票,“这样,他们只需缴纳约5%的佣金税费。而普通销售商业行为,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税率高达17%。相比之下,拍卖公司为何违规操作,原因显而易见。”

  》说法

  工商部门:该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

  记者致电上海工商局“12315”热线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拍卖公司不得直接销售商品。但如果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里,包括了‘销售商品’这一项,则可以从事销售业务,同时须开具发票。”记者查阅该公司在工商局的备案信息,其经营范围只包括“各类商品拍卖、文物拍卖”。对此,工商人员认为:“该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

  其实,拍卖公司直接销售商品的现象绝非个案,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林一平坦言:“行业协会制定了行规,但苦于没有强制执行力,始终无法彻底整顿。”林一平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拍卖公司,通过正当渠道竞拍,“如遇违规现象,请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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