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倒卖文物案,办案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一捕了之,而是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防错案发生。
近日,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倒卖文物罪的犯罪嫌疑人冯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办案检察官确实认真!”当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把不捕决定通知冯某聘请的两名律师时,两名律师同声称赞道。
今年3月7日17时许,绍兴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对位于该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平阳山路铁路出租房冯某开设的足浴店进行例行检查时,从该足浴店内查获古墓砖1000余块,以及疑似文物的古瓷碗5只。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鉴定,现场查获的1000余块古墓砖、5只古瓷碗均系一般文物。
对于所查获的古墓砖的来源,冯某归案后供述,是自己七八年前收集的,其中一小部分是从绍兴市上虞区当地农村的老围墙等处捡来的,绝大部分是在上虞当地文物市场交换来的。经公安机关侦查,冯某在2016年8月至今年2月,借用妻子身份信息申请注册了一家名为“舜帝岭”的淘宝店,未经文物主管部门许可,通过这家淘宝店将收集的古墓砖经雕刻加工成砚台、茶台等形式非法出售,涉案交易额达4.5万余元。
3月15日,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冯某的相关案卷材料。办案检察官全面细致审查证据后,认为根据冯某的供述、调取的支付宝交易记录和淘宝店出售古墓砖截图等证据,只能证明冯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淘宝店出售经加工的古墓砖、交易额为4.5万余元的事实。
被鉴定为一般文物的古墓砖是否属于倒卖文物罪的犯罪对象?现场查获的1000余块古墓砖的具体来源究竟是什么?本案是否已达到倒卖文物罪“情节严重”的构罪要求?带着这些疑问,办案检察官专门到浙江省文物鉴定部门咨询了解文物保护有关知识。
经了解查实,该案古墓砖属于倒卖文物罪规定的犯罪对象。同时,针对古墓砖来源不明问题,检察官又实地到上虞区当地文物市场调查核实,发现当地文物市场不存在冯某供称的有公开交易古墓砖的情况,冯某辩解的绝大部分古墓砖是从上虞当地文物市场交换来的说法不成立,所以古墓砖来源可疑,导致收购金额不清,需要进一步查证。据此,检察官认为,冯某涉嫌倒卖文物交易总额已达到5万元以上“情节严重”构罪标准的证据不足。
在认真听取冯某聘请的两位辩护律师意见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对冯某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作出书面不捕说理,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3月22日,冯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