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天:什么是版权经济

2017年02月20日 10:06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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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彭中天

  版权经济是美国的提法,也是他们的做法。核心是围绕版权的保护进而促进版权与其它经济形态的高度融合与转化。这其实就是我常解释的文化概念!版权保护是促文生产,版权经济是促文转化的。二者相得益彰,既符合文化的本意,又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

  市场经济有三大铁律:产权、契约与法制,一切交易必须是法律框架下以契约形式存在且基于产权的交换。产权是交易的基础,也是道德标准。对文化产品而言其形态尽管千变万化,但唯一共性是法律概念的版权。如果说“文”代表思想与内容,“化”代表转化与教化,文的价值就应通过转化与不同经济形态发生关联,以商品形式体现价格,以教化形式传播思想,这就是所谓“文化有价值,商业是载体,交换来实现”。转化是文而化之的重要环节,也是文化走向市场的惊险一跳。转化的前提是交易,交易的前提是确权。这个权力包括物权、版权、股权、债权和收益权等。由于美国重视版权保护,所以在文化价值转化上是非常成功的。以“花木兰”为例,它用你的文转化为大电影,赚了你的钱还传播了它的价值观,剩下的版权无形资产通过授权还可以转化为特定商品永久销售。文化经济的特点就是以文化产品的形态向世界宣告产权回收投资的同时,又为下一轮产品销售广而告之。美国的另一个成功案例是“米老鼠与唐老鸭”,一个艺术含量不算太高的卡通片,通过传播获得了品牌价值,然后通过反复的版权授权,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也使其文化价值通过版权转化实现了最大化。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一次性的物权交易是做不过无限循环永不磨损的版权授权的。

  文固然重要,但起关键作用的是转化的载体和形式,文只在同样的转化条件下体现不同的价值。因此我突发奇想:我们何不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中国的“西游记”无论从历史悠久、群众基础、文化内涵,还是其中的形象代表、人物刻画上来说绝不低于美国的“米老鼠与唐老鸭”,如果也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拍一部孙悟空大战米老鼠或孙悟空三打唐老鸭一定好看又卖座。那么孙悟空的品牌价值就体现出来了!说到底中国文化也好,孙悟空也罢是不该输给别人的。学习的目的是反制,但要学好的确不易,不仅是学形式,更重要的是体系再造和生态改变。是生态促业态,业态出形态。

  我期待中国的发展由文化产业向文化经济转型;中国的文化市场由物权交易向版权授权提升;中国的对外贸易由物质输出转为文化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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