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的文化创意企业,其主营业务应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中确定的十大重点发展领域,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纳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该项目计划投资额的5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家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无偿资助的项目。
申请条件
1、项目内容属于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发展领域(A。创意设计业: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以及广告创意与设计、品牌策划与营销等行业;B。文化软件业;C。 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业;D。 文化旅游业:主题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场馆、文化活动、人文历史等深度结合的旅游产业;E。 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F。 高端印刷业;G。 高端工艺美术业:黄金珠宝、高档工艺礼品、原创油画及版画等行业。);
2、项目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和良好的导向意义;
3、项目自主创新,且拥有原创知识产权;
4、项目在实施期内,且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
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并打印《深圳市文化创意项目原创项目研发资助申报表》纸质文件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代码证);
3、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4、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与项目相关的原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0、项目合作协议复印件;
11、房屋租赁合同;
12、其他附件。
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7月11日-7月31日
联系人
“文化四板”挂牌企业请电话联系:88266813 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