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天:做文化不仅是做事 更要会做事件

2017年07月28日 09:44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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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彭中天

  记得有位高人对我说过:做文化不仅是做事,更要会做事件。我这些年从事文化经济研究与实践得出的结论也是如此。用公式来表达就是:文化经济=内容经济+眼球经济+体验经济。兽首事件与鸡缸杯案例都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其中的共性是通过拍卖来彰显内容和吸引眼球,也即完成了公式的前两项,然后通过复制品销售来实现版权的物权化和价值最大化,同时让大众来分享体验了稀有物权与高端文化的快乐。

  我一直信奉艺术品大众化的理念,不管是权益拆分还是限量复制,都是冲着大众化而去的。因为我深知:只有大众化才有文化价值的最大化、文化流通的最强化、文化普及的最广化和文化定价的最优化。这才是文化的目的与本源,文就是应该用来转化和教化的!

  反观我们的拍卖公司,既有找内容的能力,又有造事件的本领,但仅仅盯着一个物权和佣金,不断去为别人做嫁衣,而不去围绕版权的拍卖与开发做文章,不去实现价值链的最后一跳,实在是可惜。有的拍卖公司甚至放着正道不走,玩起了自拍、假拍与拍假。这就违背了行规了,信用就扫地了。作为独立第三方平台的价值就坍塌了,其结果只能被历史无情地淘汰。

  以上忠言虽逆耳,却是良药。希望对从业者有所帮助或启发,则吾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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