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文化产业专项债券 示范意义大于实际作用?

2017年08月23日 12:12 中国经济网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自华侨城于2008年首次发行债券以来,文化企业“债券融资”已有十年的历史了。但债券融资对广大文化企业来说依然还是个陌生的新事物。有报告显示,2016年,文化产业信用债发行支数为62支,占全部债券发行比例的0.22%,无论从规模还是从金额上,占比都还比较小。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首次提出支持企业发行文化产业专项债券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这一举措是否能够扩大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规模,缓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专家,他们均表示,文化产业专项债券的推出具有标志意义,但仍需更大突破。

  文化产业专项债券针对性强 具有示范效应

  根据《指引》,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是指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学校等公益性质主体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教育培训产业专项债券、文化产业专项债券、体育产业专项债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其中,文化产业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文化产品生产项目,以及直接为文化产品生产服务的文化产业园区等项目。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8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均指定项目用途,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点对点”融资支持。据此可以看出,专项债券本质上仍为企业债券,是募集资金用于指定专项项目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较普通企业债券更为宽松,形式更加灵活,审核效率更高,针对性更强。

  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推出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绿色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PPP项目专项债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等11个种类的专项债券。可以看出,专项债券聚焦的正是产业发展前景大以及当前需要着重发展的薄弱环节。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巡视员田原介绍,专项债券是国家发改委在企业债券制度框架内“量身定制”的债券品种,主要是针对相关行业和产业发展特点,统筹各项债券支持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相关领域并发挥示范效应。

  发行债券门槛高 中小微文化企业难以企及

  2008年7月15日,华侨城经过半年多的准备,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第一笔3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成为国内最早发行债券的文化企业。

  2012年3月,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开展了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试点工作,鼓励优质文化企业勇于尝试新型融资工具。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计,截至2014年1月,已注册发行债券的文化企业有112家。

  《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17)》显示,债权类文化金融虽然多年来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取得了很大增长,但与文化产业规模还不匹配。2016年,文化产业信用债发行支数为62支,占全部债券发行比例的0.22%,文化产业信用债券发行无论从规模还是从金额上,占比都还比较小。报告主编之一、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金巍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解释到,这是由于企业发行债券的门槛比较高,国企和具有重资产的企业相对好,但文化企业中95%以上都是中小微企业,信用不足而且轻资产,发行债券的可能性很小,所以文化企业债券整体规模难以扩大。

  一位从事债券发行行业的业内人士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我国的债券产品有很多种,由国家发改委监管的是企业债。在实际操作上,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主要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此外,发行企业债的目的多数为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除了企业债,还有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监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不论是哪种债券,发债都有一定的门槛,要对企业信用进行严格评级,因此,普通中小企业想要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相对比较困难。”上述业内人士说。

  不过,2013年,国家发改委推出了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这是由国有企业或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其募集资金用于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以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此次《指引》中,对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发行条件予以放宽——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发展的,可将《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规定》中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放宽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规模的10%”。

  而在2015年公布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规定》中,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规模的3%”。

  专项债券未能触及根本 仍需更大突破

  国家发改委首次推出文化产业专项债券,能否扩大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规模,缓解文化企业融资难题呢?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的专家及业内人士均表示,文化产业专项债券虽然为文化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新通道,但还需更大突破。

  “文化产业专项债券是针对文化产业特点设计的债券产品,体现了国家对文化产业在战略上的重视,在政策上的鼓励。”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但是,从目前看来,文化产业专项债券能够解决的问题有限,没有触及到文化企业融资难的根本。”

  魏鹏举表示,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在设计上考虑到文化企业的特性,比如针对轻资产,《指引》中提出,项目建成后形成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经中介机构评估后,可将无形资产为债券发行提供抵质押担保。“但是无形资产的评估是长久以来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实际操作方面有很多困难。”魏鹏举说到。

  魏鹏举还举例到,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可用于直接为文化产品生产服务的文化产业园区等项目。“但是,目前我国许多文化产业园区还存在园区主体不清晰、资产属性复杂、盈利模式主要依靠地租等问题,这直接降低了文化产业园区发债的可能性。”

  金巍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虽然专项债券根据文化产业特点有一定设计,如可以项目收益权、无形资产担保增信,但和其他类型文化金融服务的口径区别不大。如果专门针对文化产业在发债指标、资产负债率要求、募资资金占总投资比、发债期限等方面做细化,就更具操作性。”金巍告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国家发改委在以往一些专项债券指引中有这样的先例,文化产业专项债券也应该会有更细致的操作指导。

  建立多元多层次投融资体系 解决无形资产评估难题

  近年来,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438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增速提高3.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文化产业对资本产生了更强烈的渴求。

  那么,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题的关键是什么?

  金巍表示,文化企业融资难主要是指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一是信用不足,二是轻资产,这两件事都急不得。他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方法:

  一是要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上多下功夫,尤其是新三板和四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让更多的中小文化企业进入公开和准公开的市场,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二是文化金融服务机构,尤其债权类和风险管理类机构应该更加专业化。金巍表示,现在很多传统机构的专门部门都“急流勇退”了,这是机会成本比较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机构专业化上给予更具体的政策,比如专门的文化金融许可证等。

  三是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无形资产和版权评估。“这是文化金融的特点,总指望混合抵押和国家政策不行,总要有自己的硬资产。轻资产也可以做成硬资产,但这需要很长时间的历史数据积累和产业经验积累。”金巍说到,要扶持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进行长期运营,同时在各资本方之间打通评估通道,推动无形资产和版权资产评估评价的统一化、标准化和市场化。

  魏鹏举表示,债券融资是文化企业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要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此外,针对文化产业轻资产、高风险的特点,重点发展VC、PC、天使投资等风险偏好型金融产品。

扫描下载库拍APP

扫描关注带你看展览

扫描关注新浪收藏

推荐阅读
关闭评论
高清大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