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生乾商品流通平台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试行)

2017年11月09日 13:23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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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环海陆港商品交易中心钱生乾商品流通平台 [2017] 中心字 第002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环海陆港商品交易中心钱生乾商品流通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风险管理,规范商品流通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本平台商品流通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本平台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本平台主要负责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和见证交易。

  第三条 在本平台进行流通的商品,鉴定、评估、实物存管、资金存管均由独立第三方机构完成。

  第四条 本平台风险管理实行流通商品审核制度、风险警示制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幅度限制、单笔下单量和最大持有量限制、异常情况处理等风险控制制度。

  第五条 本平台参与商品流通各方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流通商品审批制度

  第六条 为确保流通商品的质量,防止假品仿冒品进入交易,保障商品持有者及会员的权益,本平台采取商品入场审批制,只有经过本平台批准的商品才能在本平台流通。

  第七条 本平台设置流通商品审核委员会,对商品入场前进行严格审核。流通商品审核委员会由本平台专业人员及行业专家等组成,旨在对申请会员的资格、流通商品的质量、流通商品的定价以及储存等进行审核。

  第八条 本平台要求入场商品放入指定交收仓库,并办理入场商品的保险。

  第九条 为了防止商品储存期间发生数量、质量等变化,本平台指定的交收仓库采取审核制,对仓库的资质、环境、软硬件条件和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审核。加强日常管理,本平台每月对指定交收仓库进行检查,并与仓库进行商品盘点和对账。

  第三章 风险警示制度

  第十条 本平台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本平台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采取或同时采取要求参与商品流通方,向本平台报告情况,接受本平台的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限制流通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控制风险。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可以要求参与商品流通各方向本平台报告情况,或约见谈话,对异常情形提起书面警告,从而控制风险:

  1) 商品流通价格出现异常变动;

  2) 会员买卖行为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买受量或转让量异常、资金账户内资金重大变化、商品持有量接近本平台规定的上限等情形时;

  3) 商品生产、销售、流通异常;

  4) 重大客户投诉;

  5) 会员涉嫌违规、涉及司法调查或诉讼案件;

  6) 本平台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可以向全体会员发布风险警示公告:

  1) 国内外市场出现异常变化;

  2) 会员重大涉嫌违规,其行为可能影响平台商品流通;

  3) 流通商品走向,可能会导致会员存在较大风险;

  4) 本平台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形。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可以通过相关途径对有关会员限制交易:

  1) 会员未按本平台要求,不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和接受谈话的;

  2) 会员故意隐瞒事实,瞒报、错报、漏报重要信息的;

  3) 会员故意销毁违规违约证明材料,不配合本平台调查的;

  4) 会员经查实存在欺诈行为的;

  5) 会员经查实参与操纵市场行为的;

  6) 会员与第三方机构恶意串通,导致第三方机构不能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

  7) 本平台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平台有权视情况采取暂停流通、延时开市、提前闭市、暂缓进入交收等措施。在采取前述限制行为前,本平台予以公告,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电子系统被非法侵入等的;

  2) 出现系统、设备、互联网、通讯或电力故障等情况的;

  3) 入场商品灭失、损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被法院查封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情况;

  4) 本平台认为其他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的情况。

  第十五条 对技术性暂停流通的决定,本平台通过官网及时予以公告。技术性暂停流通原因消除后,本平台可以决定恢复流通,并提前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发生,以及电子系统被非法侵入及本平台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平台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因异常情况本平台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损失,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 保证金制度

  第十七条 本平台实行商品流通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指会员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用于结算和履约保证的资金。本平台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0%。即在商品流通开始前,会员应在其资金账户内存入全额款项作为保证金。

  第十八条 会员在发出商品流通指令的同时,本平台电子系统即自动锁定相对应数额的保证金或流通商品数量。

  第五章 涨跌幅度限制制度

  第十九条 本平台实行涨跌幅度限制制度。涨跌幅度由本平台设定,本平台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幅度。

  第二十条 新入场商品首日流通价格的涨跌幅度为入场指导价的±30%,正常流通商品的涨跌幅度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

  第二十一条 挂牌交易品种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涨停或者跌停的,本平台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将此流通商品采取相关措施。

  第六章 单笔交易量限制和最大持有量限制制度

  第二十二条 单笔交易申请最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平台该流通商品市场流通量的1‰。根据市场流通量的变化,本平台可适时调整单笔申请最大数量。

  第二十三条 本平台内参与交易各方,持有单一品种流通商品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平台该流通商品市场流通总量的60%。根据市场状态,本平台可适时调整单一品种流通商品的最大交易持有量。

  第七章 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当出现如下一种或多种异常情况时,本平台有权宣布进入异常状态:

  1) 出现地址、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本平台的原因而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 交易用户出现异常交易,对本平台正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平台采取相应风险处置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的;

  4) 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采取措施的;

  5) 本平台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平台宣布进入异常状态时,可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紧急措施:

  1) 限制部分或所有会员出金或提货;

  2) 限制或暂停部分或全场会员的商品流通;

  3) 提前或推迟开市或闭市;

  4) 宣布暂停商品流通;

  5) 追究相关交易用户经济或法律责任;

  6) 本平台认为的其他有效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本平台。本制度若有修改,本平台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

  西安环海陆港商品交易中心

  钱生乾商品流通平台

  2016年12月1日

  钱生乾注册流程:http://collection.sina.com.cn/wjs/2017-11-08/doc-ifynmzrs7975655.shtml

  钱生乾专题链接:http://collection.sina.com.cn/zt/qiansheng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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