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天:闲谈文化定价权

2017年11月21日 09:16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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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彭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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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是指生产或经营者对商品确定价格的行为。而定价权是指对商品制定价格的主动权。定价是普遍行为,也是自主行为,但定价者未必有定价权,没有定价权的定价一定是屈服于定价权的从属行为。定价是交易的基础,没有定价就没有卖买。定价权则是体现利益最大化的权力标志,也是决定价格走向的经济利器。一个经济强国如果不拥有定价权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号称是文化资源大国,文化消费大国。据说我国的奢侈品消费额世界第一,电影票房增长与总量列世界之首,艺术品市场总成交量也排全球老大,可我们偏偏没有文化的定价权。对外贸易全面顺差,文化贸易却是连年逆差。瓷器是中国生产的,“鬼谷子下山”却是由英国人定价的,并影响了整个中国市场元青花的价格走势。这让人情何以堪?!

  文化定价是世界难题,它不同于一般商品的成本定价,而是经验与心理定价,完全不受成本和市场规律的约束。看似天马行空,但也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是受定价体系和模式控制的。

  回顾一下历史,文化定价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实物形态的以物易物阶段,最典型的场景是?筒议价,学术上称之为一对一非公开的议价模式;然后是货币形态下的币物互换,最典型的场景就是市场上的讨价还价,学术上称之为一对一公开议价模式;第三种形态是产品稀缺市场旺盛条件下的专卖店模式,生产方自主定价,不允许还价,学术上称为公开性一对多的统一定价模式;第四种形态是现在流行的物权或版权的拍卖竞价形式,多半是上竞,也有下竞的,针对单一标的,二人以上参与竞标才成立,几轮报价后由最终报价高或价低者得之。学术上称之为阶段连续性一对多公开竞价模式。这几种定价模式是历史的演进,是对原有模式修正与补充的过程,但都存在明显的漏洞,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展开,有时存在即合理,完美都是相对的。但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在法制日益完善、资本高度发达、互联网应用普及的今天,能否诞生一种基于虚拟状态下的物权、版权、股权、收益权并行,且大众参与定价的公开连续交易的多对多大数据模型呢?所谓多对多是股市概念,即对一个整体权益进行拆分,由多人竞价购买,由程序和规则搓合成交。说穿了就是要推动文化资产的证券化。面对五千年庞大的文化存量资产,价值巨大,需求也巨大,如果不发动群众参与,就解决不了定价与变现的问题。这就是我当年提出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初衷,其目的是在规范产权的前提下,引入民主定价机制,通过连续公开的多对多交易产生真实大数据,进而获得对文化产品的世界性定价权。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次创新尝试,可惜由于政府的拔苗助长和处置失当,让试错的过程演变成了一场闹剧,殊为可惜。

  伴随着新时代的来临,文化必将成为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新动能,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源泉,成为中国傲视群雄和平崛起的新的财富标志。而这一切是离不开文化定价权和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历史将会证明当初的探索是有益的,而且是必须进行下去的。因为这是市场的需求决定的,是中国的资源禀赋决定的,是文化经济的趋势决定的。这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更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我坚信,我期待!(新浪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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