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布的文产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有哪些

2018年08月30日 10:55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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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军  来源:文化产业评论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上海会议的视频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新经济”的概念,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三新”经济概念应运而生。

  2016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专项调查,并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字〔2016〕62号),2017年国家统计局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7〕35号)。经过两年的实践论证,为推动“三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

  近日,国家统计局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以重点反映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为基本出发点,在认真总结、梳理地方和部门关于“三新”统计分类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以下简称《三新分类》)。文化产业评论(whcypl)对“三新分类”统计内容进行研学和梳理发现,其中文化产业相关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占比较大,成为“三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量对比

  有哪些文化产业及业态入列 “三新”?

  为科学界定“三新”活动范围,满足统计上监测“三新”经济活动规模、结构和质量等需要,本次《三新分类》范围主要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九大类。

  本次分类沿用了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三新”活动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63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6位数字表示,共有353个小类。

  与2017年国家统计局印发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以下简称“2017试行版“)明确的内容相比,统计分类分层和表示办法基本一致。其中第一层均为9个大类,第二层中类比《2017年试行版》50个增加了13个,第三层小类比《2017年试行版》278个增加了75个。

  根据上述分类范围和分层分类方法,对照《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表(2018)》所列项目,本次《三新分类》的9大类项目中,涉及文化(含文旅体融合)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涵盖了先进制造业、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6个大类,其中分层列项的有12个中类和62个小类。

  让我们先看看12个中类分别有哪些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设备制造、现代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平台(互联网+)、互联网信息及其他服务、软件开发生产、数字内容设计与制作服务、其他现代技术服务、现代商务服务、新型餐饮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现代旅游服务、现代城市商业综合管理服务,其中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文化新业态成为分类统计的最大亮点。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表(2018)

  (以下为涉及文化产业“三新”分类项目)

  细数62个小类文化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你会惊喜地发现,这些“三新”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旅行途中感到无聊时,拿出手机打开一部网络小说,便可轻松解闷;“爱豆”又有新电影上映了,不用排队直接在网上买张票就可先睹为快;很久没有和朋友相聚了,发个火山小视或抖音约一下三五好友,别有一番新意。

  以文化娱乐服务(0810)为例,列入“三新分类”统计的数字广播影视及视听内容服务、数字化娱乐服务、数字新媒体服务、数字广播影视及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数字创意与融合服务、数字博物馆等7个小类,全部都是基于数字化技术和互联平台的新型文化服务业态,而且在日常文化消费中占据了重要比例,有些新业态已经成为90后、00后们日常文化消费的“隐形冠军”。

  有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2.6万亿,同比增长18.9%,占GDP比重达到30.3%,并且到2035年我国的数字经济将达16万亿美元。2016年我国文创产业产值达到4155亿元,约占数字经济的18.4%。《2018年中国泛娱乐产业白皮书》指出,2017年,我国泛娱乐核心产业产值约为5484亿元,同比增长32%,占数字经济的比重1/5。

  可以预见,随着《三新分类》统计政策的出台,未来,以“三新”为助推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化运营将会继续深入,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互联网+”“文化+”“IP+产业”等新业态全面融合和新技术广泛应用,催生出更多的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推动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特点分析

  文化产业新业态究竟如何界定?

  目前,国内关于“文化产业新业态”这个概念的解释和界定还有很多争议。为此,我们有必要先对“三新”(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的商业模式)的含义和特点进行一次再复习。

  新产业: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包括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从表现形式上,新产业主要分为:新技术产业化形成的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形成新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行业进行产业化运作。

  新业态: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其表现特点是,指针对特定消费者的特定需求,有选择地运用商品经营结构、店铺位置、店铺规模、店铺形态、价格政策、销售方式、销售服务等经营手段,提供销售和服务。

  新商业模式: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简单的讲,商业模式就是企业或公司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盈利和赚钱的。构成赚钱的这些服务和产品的整个体系称之为商业模式。

  综上可见,“三新”的核心是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以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的重大创新与融合应用为代表,带动了整个产业形态、生产形式、组织方式、商业模式等的深刻变革,强化了产业链不同环节之间以及不同产业链之间的互动关系,不断的分化、融合、跨界、变异以及与信息技术的嫁接,产生出了一系列新模式和新业态。

  结合对“三新”含义和特点的再认识,关于“文化产业新业态”这个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是文化产业新业态是文化内容、资本和科技结合的产物,但是关键还是在于内容;

  二是文化产业新业态是先进技术糅合了传统的文化艺术因子,当今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建立在高新技术的载体平台上;

  三是文化产业新业态要有新的管理模式和新的商业模式。

  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文化产业新业态就是文化创意产业。其实,无论是“文化产业”还是“文化创意产业”,两者概念大同小异,并没有实质性差别,文化产业带有更多的本土特征,文化创意产业则突破了传统产能的局限性,在产业链延伸拓展方面发挥了创新推动作用。它们都包含了如艺术、古董、工艺、音乐、表演艺术、数字娱乐、电影与录像带、软件与计算机、电视与广播、广告、建筑、设计、出版、创意生活等。

  综合“三新分类”特点分析,笔者认为“文化产业新业态”是在数字化、互联网等高新技术支持下,当代时尚生活潮流推动发展的新文化业态。主要包含三个层面:

  一是数字化高新技术推动传统、常态的文化创意产业向高端变革,催生了大量的创意设计、动漫、网游、互联网经济、现代会展业、现代广告业、电子(数字)商务、网络电视台等新业态。

  二是新媒体和新行业的出现,让互联网平台变成文化企业发展基础设施,使其实现了可移经营的目标。如,目前猪八戒网服务范围涵盖25个国家和地区的1600万文化创意人才及机构,超过100万以上创业者个人转变成为工作室或机构,其中15万家已转型成为公司。

  三是随着文化业态的多元化,新商业模式正日益细化文化市场,满足个性化消费人群需求成为新的竞争方向。如,随着云计算、VR、AI等新型技术的不断演进,互联网巨头企业竞相布局,影游漫文教联动和产业融合将成为趋势;移动电竞、互联网影视成为新的探索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关键时期,以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互联网+”等为代表的“三新”经济悄然崛起,正日益成为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一股关键力量。

  现实意义

  “三新分类”对文化产业创新的影响?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动能不断增强,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有效弥补了传统动能减弱对经济的影响和冲击,确保了国民经济稳中向好。

  加强和改进“三新”统计工作,全面真实揭示“三新”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是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必然选择。同时,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国经济新常态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涌现出来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监测经济增长动力转换进程,持续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有效举措。

  就文化产业而言,在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进程中,我国文化产业显现出以新技术为支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趋势,而社会资本的参与助推了新兴文化产业崛起,文化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越来越受到重视。甚至可以说,传统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互联网时代新兴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两个重要支点。

  实施“三新统计”分类制度,可有效弥补文化产业规划下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和新兴业态的统计空白或漏洞,并依据相关基础数据核算文化产业“三新”增加值情况,研究测算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指数,催生文化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强微小企业自身发展的动力。文化类“三新”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变化快给统计长期监测带来诸多困难,面对如此庞大的文化小微企业,且多属规模以下,单靠常规报表一种统计方法,难以全面、及时反映企业的发展全貌,需要多种调查方法、手段相互配合。因此,开展“三新分类”统计和监测,可以较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小微文化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有利于政府实施经济宏观指导和政策的修订,也有利于增强企业自身发展的动力。

  二是有利于拓展新业态和挖掘新需求。互联网的广泛运用,改变了现代文化的生产、传播、消费方式,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网络化共享等特性使文化产业的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也随之发生改变。未来文化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是以需求引领产品和科技改变生活,因此,根据“三新分类”统计监测数据,对积极布局和拓展新型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新业态,具有一定的市场导向作用。

  三是有利于将打开文化产业发展空间。目前,我国快速发展的特色文化产业还没有在分类中得到较充分的体现,一些文化新兴产业和业态还没有纳入新的分类。近期,随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陆续出台,对系统推进文化消费习惯的升级、产业链各环节的完善、文化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必将给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留下更加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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