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交所“文化四板”企业挂牌标准

2017年02月15日 11:51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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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中宣部、中国证监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确定成立的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及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也是中宣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意见》[中宣发(2011)49号]明确重点支持的文化金融“先行先试”的试点单位。

  “文化四板”是按照中央部委及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全国文化产业领域战略要求下,由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成立的中国第一个专注服务于文化产业、区别于沪深主板交易市场的场外交易市场和金融服务平台,致力于构建文化企业从“种子型企业”到“领军型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为文化企业及项目全方位提供金融及非金融类孵化与服务。

  自“文化四板”启动以来,吸引了众多文化企业和投资机构的目光,对于什么样的企业是“文化四板”定位的文化企业,什么样的企业能够满足“文化四板”的标准,成为了许多文化企业在申请挂牌“文化四板”前最急于了解的问题。今天,就为您解开疑惑。

  “文化四板”定位的文化企业包括已有明晰文化标签的文化企业,及待被贴上文化标签的企业。

  “文化四板”挂牌标准有以下几条:

  1、挂牌诉求明确;

  2、企业存续期满1年;

  3、有核心产品,且有清晰描述;

  4、有成熟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且有清晰表述;

  5、最好具有核心知识产权;

  6、固定的办公场所,满足正常运作的人员;

  7、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

  8、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

  满足以下两条标准的企业可优先挂牌:

  9、最近四个季度持续增长;

  10、已完成过首轮融资或已经开始持续盈利的企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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