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峰:文化产业需要重视主流消费者

2017年02月22日 09:31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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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近期所熟悉的文化产业热词是IP,可是IP主要强调的是改编权收益,将某个IP改编为哪一种类型的产品很关键,比如网络文学改编成电影、电视、游戏。不过,假如八零后的人阅读网络文学,改编为电影之后,电影的主流消费者却是九零后,这样的话IP岂不是失灵了吗?没错,这就是主流消费者迭代带来的问题。可以说,有些IP其实是没有价值的,或者说与当下的主流消费者是不对应的。仅仅谈论IP是不够的,IP必须要和主流消费者结合起来考察才有价值。

  这是中国文化产业的特色。涉及主流消费者,可以归纳出若干个中国特色供企业家们参考。其一,中国文化产业的主流消费者是3岁到25岁,也就是说,没有收入的人群是主流消费者。因为他们的背后有父母爷爷奶奶等“赞助商”。其二,主流消费者低幼化,例如,2016年九零后成为电影主流消费者。游戏也是。其三,主流消费者迭代快。两年后九五后将成为电影的主流消费者,五年后蛋蛋后(零零后)成为主流消费者。其四,主流消费者熟悉互联网生态(网生代),主要消费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上。其五,主流消费者关注的价值与传统文化内涵差距很大,出现了泛娱乐泛内容的特点(泛娱乐不是业态不是行业,其实是主流消费者的一种生活状态)。

  持续低幼化趋势中的主流消费者引领文化产业的局面需要做适当的调整,就是用合家欢、雅俗共赏的内容来调节。

  陈少峰,福建漳浦人,先后就读于福建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和早稻田大学,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浙江工商大学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民建中央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峰火文化创意中心主任;研究伦理学、社会正义、企业家管理哲学与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等,发表专著多部,主编《中国文化企业报告》等;先后参与多项文化产业国家级重点课题研究与大型文创项目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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