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丹:艺术财富价格管理概述

2017年10月13日 10:01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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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艺术财富价格的政府管理

  政府艺术财富价格管理基于国家和公共的利益与发展需要,主要通过文化、文物、商业、外贸等部门实施,管理方式受控于国家的价格管理体制。国家价格管理体制包括三类:一是在高度集权经济国家实行的统一型,二是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分散型,三是介于前二者之间的混合型。

  1、统一型价格管理体制下的艺术品价格管理

  我国改革开放前的艺术品价格管理,受制于统一型的价格管理体制,价格主要由国家直接规定和调整,管理以行政方式为主。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存,国家对主要国有企业和产品实行牌价制度,而对民营经济和其他产品实行市价。随后,为更好地发挥价格调节作用,采取国家统一价格、浮动价格、自由价格等多种管理形式。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实行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一价格管理,大部分商品包括百姓日常所需,都凭票证配额购买。至1960年代初期,为缓解物资短缺、稳定物价,对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分别采取低价、高价供应。进入“文革”后,95%的商品采取了国家定价。

  新中国之初的艺术品市场延续原来的行业模式,以私营为主,随后,民间艺术品市场交易被限制、改造,在1956年实现全面公私合营后,私有形式的古玩业消失。据周文瀚考察,1950年代,对外宾开放的城市纷纷成立国营文物商店、工艺美术商店,出售从民间收购的“重复和价值一般”的文物艺术品,以获取外汇。因艺术市场萧条,部分民间文物艺术品被当作废品,政府规定炼铜、造纸和废品收购部门将其留给文物部门,经拣选可出口者提供给外贸部门,当时外贸部下属的工艺品公司和首饰公司出口的大量工艺品中,很多为古董。1960年,国务院同意文化部、商业部、外贸部呈送的方案,将各地文化商业改为文化事业单位,统一划归文化部门,用以为国家收购、保存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商店的任务之一,是将所购文物有计划、有选择地提供给国内群众,并适量组织出口。统一型管理下的艺术品价格具有国家垄断性质,价位极低,使国有博物馆、研究单位和学校以低廉成本取得大量艺术精品,也造成了大量宝贵艺术财富流出国门。

  2、混合型价格管理体制下的艺术品价格管理

  混合型价格管理体制介于统一型和分散型之间,既包含市场主体间的协定,也有国家的直接行政干预以及经济、法律手段的间接调控。

  1970年代末至今,受益于逐步建立起的混合型价格管理体制,艺术品价格管理趋向灵活。从1979年至1984年,价格体制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逐步放开对部分商品的价格管制,试行在国家单一定价基础上增加浮动价、协议价和集市贸易价。其后,进一步放开了绝大多数农产品、消费品的价格,并加强了多类产品和服务价格的经济和法律调控。从1992年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并居于主导地位,深化了农产品、工业品、交通运输价格改革。自2002年,政府对价格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市场价格主要通过宏观调控引导、法律法规规范。

  随着198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针对海外买家的艺术品市场兴起,主流商品是国家统一组织出口的工艺品和大量名家书画仿制品,在中心城市和沿海城市也出现了中小画廊。但名家书画原作仍由国家统购统销并限制出口,当代艺术家作品只能在展览馆、涉外宾馆、老字号画店寄售,或在画家与买家间直接交易,或通过各种文化交流的名目交易,很多优秀艺术品由此流失海外。由于市场日趋活跃,艺术品的国内外价格都逐年抬升。

  19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成为主导后,艺术品市场全面复苏。1993年前后,集中涌现出多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大型艺术品博览会、外资画廊。拍卖可以使艺术品价格最大化,是艺术品价格完全市场化的重要标志,1997年开始实施的《拍卖法》使艺术品拍卖行业走向规范,不允许非国有公藏文博机构举牌的“定向拍卖”和“优先购买”日益慎重,取消了强行制定的价格上限。2005年实施的《拍卖管理办法》为外商打开了大门,推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2年颁布的新《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文物可以依法流通,突破了文物行政管理的统一经营,认可了文物价格的市场化。

  政府推动艺术品价格市场化管理后,文物艺术品的“高价值、低价位”局面大为改观,但同时,艺术品市场也出现了严重的“三假”、“三无”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市场,2016年,文化部在1994年发布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基础上推出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对艺术品的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做出严格规定,艺术品市场诚信缺失造成的价格乱象有望遏制。

  二、艺术财富价格的社会组织管理

  艺术财富价格的社会组织管理,指具有管理职能的组织群体对艺术品价格的指导、实施、协调,参与者主要有艺术行业组织、艺术事业机构两类,管理方式既有行政规章制度,也有市场手段。

  1、艺术行业组织价格管理

  艺术行业组织由艺术品创作、生产、经营、消费的企业或个人自愿组成,对行业内部具有一定的价格管理能力,主要包括艺术创作者行业组织、经营者行业组织等。

  艺术创作者行业组织在民国时期便颇具规模,当时全国各地及海外留学生的各级各类美术社团达300余个,其中上海的画会上百个。个中原因之一,是书画市场日益繁荣活跃,书画家需要行会组织保障切身利益。美术社团是书画家和市场间的桥梁,有助于书画家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并帮助书画家多渠道获取市场信息、推销作品。中国文联下属的中国美协、中国书协是目前最权威的半官方创作组织,宗旨是发挥联络、协调、组织、引导、维权职能,一些地方协会也会就会员的作品价格与市场经营者协调。2008年,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在会员与画廊经营者的座谈会上,制定了一份润格表,按省书协会员、省书协理事、中国书协会员、省书协副主席、省书协主席及中国书协理事5个等级定价。湖南书协主席表示,书法作品价格长期没有规范,制定价目是对艺术的尊重,也是对艺术家的尊重。该润格表公布后,其他一些地方书协也准备效仿。

  艺术品经营者的行业协会,在艺术品经营中起着重要的价格管理作用。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为例,该组织由全国拍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拍卖或相关工作的个人自愿结成,旨在为政府部门和会员单位服务,维护拍卖行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全行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1年,中拍协为维护拍卖行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行业社会地位和形象,发布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要求各地方协会、各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依照公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积极维护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公约包括不拍前收费、不知假拍假、不以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及时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和有关数据、自愿接受媒体监督等多项内容。

  2、艺术事业机构价格管理

  艺术事业机构是国家根据社会需要设置、主管,从事艺术创作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包括画院等创作机构、博物馆等保存与展示机构。艺术事业机构主要开展公益性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参与市场,对艺术品价格有所影响。

  画院在中国古代是为皇家绘制图画、鉴定及整理藏画、培养生徒的官署。新中国于1957年成立“北京中国画院”后,全国各地陆续建立起以政府为依托的国画院、画院,从事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的研究和创作,至1980年代末,全国大小画院达3000家以上。画院虽依靠政府拨付经费,但很多画家参与市场,引起业界批评。随着近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国有画院改革也在推进。2004年,上海中国画院率先废除画师终身制,为鼓励画师与市场保持一定距离,产生和收藏到高质量的精品力作,实行“不养画家养作品”的创作课题制,画师报酬主要来源于课题经费及成果奖励。

  公立博物馆等文博机构对外的价格影响,主要在藏品收购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各大博物馆以政府收购形式收藏到很多散落民间或流失海外的国宝。1990年代开始,国有博物馆利用政府主管部门给予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进入拍卖市场。1995年北京故宫博物院以1980万元收入北宋张先《十咏图》,是国有博物馆首次通过拍卖收藏作品,使中国拍卖市场首破千万。其后,文博机构频频出手,比如2000年上海图书馆以450万美元购入“翁氏藏书”、2002年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以2999万元购入北宋米芾《研山铭》。文博机构的高价收购,助推了文物艺术品的市场价格。公立博物馆对内的艺术品价格管理,主要在艺术衍生品开发方面。在大英博物馆,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只占总收入的30%,衍生品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该馆开发的衍生产品除了资料书、复制品摆件,还包括服装、文具、首饰、杯子等,年均营业收入达2亿美元。北京故宫博物院2012年以前以门票收入为主,2012年后调整艺术衍生品的种类及管理,2013年在售商品突破5000种、销售额突破6亿元。

  三、艺术财富价格的企业管理

  企业是艺术产业链的基本单位,涉及艺术财富价格管理的企业包括艺术品生产企业、艺术品经营企业、艺术品收藏企业等,价格管理主要通过市场手段进行。

  1、艺术品生产企业价格管理

  企业能够提高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艺术生产既要尊重艺术个性,以满足消费者的差异性需求,又要分工协作,以满足生产的规模化要求。

  一类艺术生产企业是艺术家个体的拓展,以艺术品原创为主。随着艺术产品的商业属性增强,部分艺术家为了获得更大效益,由传统的个性化创作拓展为群体生产。一些艺术家以自己为核心,雇用美院学生及民间艺人分工合作,形成具有企业特性的“超级艺术家”,以便向全球买家输送作品,或者满足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密集展览,一些当代艺术家拥有的加工厂人员多达百人。在集体创作中,团队承担生产制作、宣传推广、营销协调等,比艺术家个体效率更高、竞争优势更强,可以应对画廊的销售周期,并争取到一定的定价主动权。

  另一类艺术生产企业是工业化生产在艺术领域的延伸,以艺术衍生品为主,是纯粹的艺术品生产。艺术衍生品生产利用艺术品的共享性获得利润,低成本、高效率是其主要价格策略,以深圳大芬村最为典型。1989年,香港画商发现大芬村房租便宜到几乎可以不计,可以用低工资从内地招到学生、画师,便采用流水线方式,快速批量制作世界经典油画,产品以数十元、最贵仅千元行销世界。17年后,大芬村由占地4平方公里的小村,成为集一百余家油画公司、一千余间画廊、近万名画工和画商、年产值近三亿元的“中国油画第一村”。

  2、艺术品经营企业价格管理

  艺术品经营企业处于流通环节,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中介,在艺术产业中最为活跃。艺术品经营企业直接参与艺术品营销,是艺术品流通价值的创造者,在价值的发现、传播、提升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艺术品经营企业主要包括画廊、拍卖行。

  画廊广义上包括代销制、代理制两类。代销制画廊分布很广,也经常兼营文房用品、书画装裱,很多是销售低档行画、仿品、赝品的画店。代销制画廊接受艺术家或收藏者委托销售,收取佣金或赚取差价,会采用批量交易以增加利润。代理制画廊于1990年代引入内地,其经营立足于挖掘艺术家的特色,通过出版、展览等形式打造艺术家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从而全面提升其身价。代理制画廊在不同经营阶段,会根据作品风格、数量、行情、认知度及推广效果等确定价格涨幅,并依据客户分别定价。相较而言,后者为扶持艺术家不遗余力,资金和精力的投入、承担的风险以及利润空间都更大。

  艺术品拍卖企业具有强大的价值发现功能,为提高成交价和成交率,会将价格管理渗透到拍品征集、预展、估价、拍场等每个环节。为了聚拢买家和委托人,拍卖企业通常在春、秋季举办大型拍卖,也会不定期举行小型专场。大型拍卖企业以品牌为核心竞争力,辅之以专业的鉴定、估价以及周到的金融服务等,其良好口碑对交易双方都具有很大吸引力,并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带来可观的佣金收入。中小型艺术品拍卖企业多以“小而精”为特色开掘、细化拍品,近年在国内多通过保真拍卖、“互联网+”、无底价、日常拍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艺术品收藏企业价格管理

  近年来,传统藏家从国内收藏界淡出,企业及企业家成为海内外艺术品拍卖会的主力,经常以数亿元的成交纪录重塑艺术品收藏的新格局。由于一些企业家的收藏行为代表其企业利益,可将二者概括为企业收藏。

  艺术品收藏具有突出的专业性和持久性,可以看作艺术财富消费或艺术财富投资的特殊形式。企业收藏的目的有四:一是出于企业家的兴趣和理想,将艺术品收藏作为个人和企业的品位象征,实际属于一种高端消费。二是出于品牌之需,通过艺术品收藏打造企业文化形象和文化气息,很多企业为此创建了美术馆或博物馆,并不断完善其收藏体系。三是出于投资考虑,将艺术品收藏作为保值、增值的金融工具,作为资本运作的新方式。四是出于避税意图,企业所购艺术品可归为固定资产摊入经营成本,折旧后最终在账面转换成“零资产”,从而避税。

  企业艺术品收藏的价格管理主要有三个关键点:其一,合理评估艺术品价格。企业收藏资金雄厚,往往一掷千金,收藏品类不断丰富,也使很多国外艺术品流向国内。但艺术财富具有很强的非标准性以及使用价值的精神性、价值判断的主观性、价值含量的易变性,必须了解其在一二级市场、在国内外的价格坐标。其二,准确预判艺术品的增值能力。艺术财富具有增值性,特别是当代艺术品,往往会在使用、传播、收藏过程中被注入新的价值内涵,企业收藏应将其纳入尽量广泛的价值体系,并通过传播等手段促近其增值。其三,重视艺术品资产的流动性及组合,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快速变现,并保证较高的总体投资回报率。

  作者:刘晓丹(鞍山师范学院副教授、《中国艺术金融》杂志副主编)

  来源:《艺术品鉴证·中国艺术金融》杂志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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