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中天:版权是文化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年03月27日 17:05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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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彭中天

  版权是文化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专业用语,又属法律概念。对于传播中的知识产权必须从源头保护,我们称之为确权,然后才衍生出若干权益。只有这样,版权的边界才是清晰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才符合市场经济“产权、契约、法制”的一般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产权(版权)是文化经济的第一块基石,是版权经济化的法律保障。千万别小看这种保护,这是代表国家对个体创造力的保护与对思想价值的认同。说小点是鼓励个体去创造精神财富;说大点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培育,关乎到国与国软实力的竞争。兹事的确体大,切不可小视。

  都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理没有收获谁来耕耘。因为个体弱小,所以需要法律保护,因为传播甚广,所以需要法律规范,因为价值巨大,所以需要法律追踪。美国版权产业的迅猛发展,当归功于版权的保护与运用,这很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中国是版权创造大国,亦是使用消费大国,如何保护好版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只停留在概念上,而应从机制上、业态上着手。亡羊补牢 犹未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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