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水电手册反映日本对中国的物资掠夺
(原标题:汉口记忆)
追溯老汉口的水电业,不能不提到商办汉镇既济水电公司。在它成立之前汉口有一家洋商电灯公司,发电量十分有限,仅供英、法、俄租界使用;自来水厂则根本没有。汉口燮昌火柴厂经理、浙江宁波人宋炜臣眼光独到,认为水电业大有可为,于是邀请了一些浙商和本地商人筹办水电公司。时任湖广总督张之洞不但批准了宋的请求,还拨官款30万元入股,并明令汉口地区除租界以外不得另设其他电气灯、煤油汽灯和自来水公司。
1906年7月,汉镇既济水电公司在汉口英租界太平路正式成立,筹资60万元建电厂,240万元建水厂,二厂于同年8月同时破土动工。1909年8月,水厂日供水量达到200万加仑,其规模为当时全国之最。
这是一本由汉镇既济水电公司印制的小册子,全册12页,对清末至民国时期汉口公用水电情况进行了系统的介绍。第1页至第4页记述了1938年武汉沦陷后水电公司被日伪华中水电公司劫夺,1945年9月光复水电公司收回产权时“收回存煤仅数十吨,不敷一日之用”,从侧面控诉了日军对中国物资残忍的掠夺。第5页至第10页对水厂、电厂筹组、建设、发展的历程进行了简要回顾。第11页为1946年9月全国“重要各电厂电价一览表”。
武汉籍女作家方方对宋炜臣及其开创的老汉口水电事业有如下评价:“当这座城市处处灯火通明,洁净的水流入千家万户,这时我们才能说:武汉的命运已然彻底改变。”这段话,既是对历史的回顾与总结,亦是笔者看罢这本小册子后最深沉的感受。(李笙清)
(来源:中国商网—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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