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交所 是交易还是公开诈骗(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1日 16:35 noart

天津文交所 天津文交所

  此文章出自《看艺术》(原名《NO ART》)  第15期 

  白庚延作品在天津文交所挂牌上市的消息,在艺术圈掀起轩然大波,大部分人对此都表示质疑和愤怒,艺术史学家吕澎更是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上以“狗屎”表达自己的愤怒之情。他在采访时表示,文交所目前存在的核心问题是缺乏学术研究、批评与历史判断这一关键环节。如同企业一样,上市需要通过专门的审核批准,艺术家也是一样,没有经过学术工作的过滤,其作品的价值就很难说了。

  2011 年1 月12 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简称天津文交所)首个艺术品份额系列产品,白庚延作品《黄河咆啸》和《燕塞秋》正式面向社会发行,经文化部评估委员会专家评估,《黄河咆啸》和《燕塞秋》的估价分别为600 万元与500 万元,被拆分为600 万份与500 万份的份额,发行价为1 元/ 份,最小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该产品上市后,将采用T+0 的标准证券化模式进行买卖,即当天买入的份额在当天就可以卖出。据天津文交易市场部负责人王命达介绍,作为试水,此次交易只推出两件作品,今后文交所将陆续推出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等多个门类的艺术品,初步规定上市艺术品价值要在500 万元以上。但在我们查询白庚延画作以往拍卖纪录时发现,其画作历史上最高只拍到392 万元,多数成交价在几十万元左右。

  事实上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并非单一存在,早在2009 年11 月16 日,国内第一个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深圳挂牌上市, 2010 年5 月14 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拆分模式”,将齐白石、张大千的94 幅作品作为理财产品公开发行。同年7 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1 号艺术品资产包——杨培江美术作品”,该“资产包”配置了杨培江四幅油画及八幅宣纸彩墨作品,据悉,该“资产包”采取经纪人加发行代理商的组合经营方式,由与艺术家保持了十年代理关系的张宏作为独家授权经纪人,并由深圳市天禄琳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担任发行代理商和挂牌保荐人,资产包所有权份额总数量为1000 份,份额面值为2000 元,总价值为200 万元人民币。发行人(经纪人)拥有资产包“所有权份额”300 份,交易商(天禄琳琅公司)拥有100 份,这两部分份额作为非公开发行的初始保留权益,挂牌后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其余600 份“所有权份额”,折合120 万元人民币,在市场上公开发行。

  与深圳文交所同年挂牌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精文投资公司联合投资创立。2010年12月,艺术家黄钢的“红星和箱子系列”等作品,被分成2500 份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推出发行,成为“艺术品产权1 号”, 该产品的存续期为5 年,预期年收益率为15%。投资用于预定、购买黄钢的综合材料绘画作品。与其他文交所不同的是,“黄钢1号”仅在上海文交所下设的艺术品投资者俱乐部内发行,俱乐部成员认购后可以相互转让。 人香地雅道艺术品中心拥有30% 的份额,折合人民币750 万元,5 年内不转让。一旦“黄钢1 号”亏损,香地雅道持有的份额将首先承担亏损。据香地雅道总经理邓亚鸣介绍,购买者以江浙地区投资人为主。在对于艺术家的选择上,邓亚鸣表示香地雅道有一个学术团队来判断哪些艺术家的艺术水准符合合作条件,另有一个市场团队来调研、分析哪些艺术家的作品的流通性符合合作条件。只有这两个团队的论证都通过的艺术家及其作品,才能成为合作上市的对象。

  不管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拆分模式”,还是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份额化”,其运作模式都是将一个艺术品资产包拆细,形成“ 分拆权益”,让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及流通这些权益,获得艺术品资产包增值所带来的投资回报,实现艺术品证券化。而要完成这一交易必须经过:托管——鉴定评估——发行与交易——退市等几大关键环节,还有贯穿整个流程的保险。与国外完善的艺术品保险不同,在国内,艺术品保险发展格外迟缓,保险公司因为缺乏专业鉴定,参与的热情并不高涨。此外,我们不知道是否每个文交所都具有专门的托管中心,否则需要与具备托管资质的机构合作,而在运输过程中及托管期间,艺术品的安全如何保证?同样,专业的评估与鉴定,在文交所的交易环节中也是不容缺失,谁来评估,这也是目前文交所受到质疑的最大原因。对此,吕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目前文交所存在的核心问题就是艺术品在分拆发售的过程中缺少学术认证这一关键性环节。与其他交易模式不同的是,分拆在一开始就已经提供了一个价值认定,这个价值是谁?是如何认定的?如同一个企业上市需要通过证监委的批准审核(仅仅是比喻),艺术品也必须通过学术的肯定,否则就不可能成立。在问到这一金融手段时,吕澎也表示“分拆”技术本身没问题,而是被分拆的权益的基础缺乏文明的合法性,被拆分的作品及其作者完全没有经过批评与艺术史判断的文明程序,这种缺乏专业水准、不负责任的做法无异于公开诈骗。对于文交所提供的鉴定评估机构——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中华民间藏品鉴定委员会,以及幕后团队,吕澎认为,这些机构和团队本身就缺乏公信力和专业学术,不具备权威认定,事实上根本不可能有这个环节,这些只是一些投机的人在里边操作。此外文交所设置的“退市”机制,购买者只要持有该作品100% 股权,就可完全拥有该作品,而这很有可能比一次性购买这件作品所花的资金还要多,这笔账也许还是得好好算清楚。

  在采访最后,吕澎说:“文交所想要长久的发展,应该选择在学术上相对无可争议的艺术家和他们的作品去做,但根本没有学术依据的作品是不能做的,否则这些作品最后只会悬在空中,成为垃圾,到时候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交易所是政府建立的国营机构,但它只是作为一个交易平台,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如同击鼓传花,谁最后买单谁倒霉。”

  白庚延之子白鹏回应道:对于上市这件事不是十分了解,他并非作品的持有人,与他没有直接关系,只是文交所在最初的时候找过他对其父亲的画做过鉴定。但对于外界质疑作品没有经过评估和鉴定,白鹏说:“在通过上市前,一些专家曾经在北京做了一个研讨会,杜哲森、杨少军、尚辉、刘西林、夏硕琦等人都参与讨论。当时在场的评论家对我父亲作品的评价都很高,其中,杜哲森认为,我父亲白庚延是可以与李可染比肩的人,是继李可染之后,当代山水画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对此,他曾写过一片文章《霞光又放一峰晴》是讨论我父亲艺术成就的;此外,他们认为,我父亲去世了,作品在数量上不会增加,对于市场比较有保障;另外,他们认为目前市场的价位不足以体现我父亲作品的实际价值,还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基于这几点,他们选择我父亲的作品。这里边我没有持任何股份,只能说,作品在天津文交所上市后,还是对父亲作品的价格有正面的影响。”在他看来,文交所的运作很规范,至于600 万的估价是否超出白庚延的作品价格,他表示,这个定价应该是文交所处于商业考虑,而股票作为一个金融符号,与实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也表示,他平时不上网,也不太关注外界的评价,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连李娜澳网拿亚军都有人生气,有情绪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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