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长:重大文物违法多与地方政府有关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4日 10:09 中国青年报 官方微博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破坏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重大文物违法行为中,违法行为主体多为地方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下属的企业法人,最终处理结果多以罚款了事,相关责任人得不到应有惩戒。二是对破坏文物保护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监督和问责。”日前,接受中国青年报独家专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这样说。
近年来,伴随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的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历史文化街区遭受破坏和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每年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接报的违法案件就多达数百起。而由于其中一些违法行为主体多与政府部门相关,因此在处理过程中往往缺少监督和问责。
据媒体报道,2010年,安徽省泗县千年古寺释迦寺被房地产开发商强拆,原址盖上商品楼;江苏省镇江千年粮仓遗址被强拆,而开发商正是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宁安市将工业厂房直接搭建在文物遗址上,造成文物被破坏。这些“毁遗”事件屡禁不止,而即使被发现,处理结果往往以罚款了事,避重就轻,甚至不予追究。
今年两会期间,单霁翔递交了《关于加强文物违法行为行政追究》的提案,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破坏文物违法行为中涉案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要根据案件严重程度,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文物保护责任纳入干部考核评定内容;对于发生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地方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实行考核评定一票否决制度。
尽管有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的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为6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倍。但这并没有阻挡住城市里的老城区消失的局面,文化遗产保护陷入让步于城市发展的尴尬境地。2009年,位于北京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鲁迅故居先后面临拆迁。2010年,投入50亿元、占地12.5公顷的北京时间文化城项目传闻,在老城区钟鼓楼地带扩散,美国《时代》周刊因而将鼓楼地区评为“消失前最值得一看的地方”。尽管这一项目最终在文物主管部门的干预下,缩减为占地0.6公顷的博物馆,但在这些类似事件发生时,总能听到一种声音:旧城保护与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这对矛盾很难调和。
单霁翔对这种说法完全不认同。“有些人将旧城与老百姓生活条件对立起来的认识,完全是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他说。“不是旧城民居不适合现代生活,而是强加于其上的不公正待遇造成了它的衰竭和变质。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让很多旧城民居从过去住三两家人到现在生硬地挤下几十家人。如果硬要让一套现代单元房三居室住三家人,每天到一个小厨房去抢水用,还不如旧城四合院的空间呢!”
“我一直反对所谓‘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的提法,虽然这些提法在城市建设领域被广为使用。”2010年,单霁翔曾公开表示,“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这两个词是没有文化的,使用这两个词的人也是没有文化的。
在单霁翔看来,旧城不能采取“推平头”的方式进行改造,应该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地进行更新。“我们的很多城市已经在‘旧城改造’的思想误导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些城市的发展仅仅注重经济功能而忽略其中应有的文化质量,仅仅注重物质结构而忽视文化生态和人文精神,将旧城中的居民全部迁出,对旧城区古建筑大拆大建,把民居改为旅游和娱乐场所,使历史文化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也失去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一些城市急于改变自己的形象,但其立足点不是挖掘自己城市的文化内涵,而是盲目地引进外来文化。结果中国几百个城市都采取招投标的形式,招来国际上那十几个在中国国内到处投标的公司的设计方案,这些方案不是结合这些城市的文化特点,而是稍微改头换面建设了多个城市,重复的景观建筑在很多城市里面共同出现成了现实,城市建筑越来越生硬、浅薄和单调,千城一面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