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物鉴定职业认证尚未设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 14:06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消费者白先生反映,在一次鉴赏活动中,他收藏的一件瓷器被“文物鉴定师”鉴定为二级文物,估价30万元。后来,另一家公司的“文物鉴定师”却鉴定为仿品,估价不超过1万元。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尚没有“文物鉴定师”职业资格认证。一些私营企业自封“文物鉴定师”头衔,随意出具文物鉴定报告的情况比较普遍,亟待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白先生介绍,他收藏的这件瓷器是二十年前朋友送他的。2月份他参加了和平区一家拍卖公司举办的私人收藏品鉴赏活动,来自北京的一位“文物鉴定师”将这件瓷器鉴定为“二级文物”,估价30万元。不久以后,白先生又参加了河西区一家公司举办的鉴宝活动,结果却被该公司的“文物鉴定师”鉴定为现代仿品,价值不超过1万元。

  记者联系上小白楼一家收藏品交易公司,要求将手中收藏的一件玉器进行鉴定,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出具鉴定及估价报告,并收取拍卖保证金5000元。当记者要求该公司的“文物鉴定师”拿出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证明其专业才能的文件时,该公司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业内人士透露,近两年由于收藏热,各地涌现了大量的收藏交易公司,不少交易公司都推出文物鉴定活动。然而,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私营企业聘请的文博人员必须是正规文物单位、博物馆等机构的退休人员。由于从事文物鉴定的专业人员有限,退休的专业人员更是稀少,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不少私营企业就招募一些与文物专业有点关系的人士,自封为“文物鉴定师”,从事鉴定和估价活动。

  据了解,目前我国没有文物鉴定职业资格认证。按照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只有“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才有资格认定文物。由此可见,显然市场上的文物鉴定活动严格来讲都是不具法律效力的行为。收藏界人士指出,私营企业的“文物鉴定师”随意出具报告,有可能扰乱市场,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记者李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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