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毁战国遗址建商品房 声称为真正保护文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0日 07:48 东方今报

郝同盟 文/图 郝同盟 文/图

  东方今报记者 王俊生 见习记者 张学军 通讯员 郝同盟/文图

  建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距今已有近3000年历史的古代柏国属地城邑——舞阳故城原址,因舞阳县政府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竟被开发商擅自破土修建台阶、甬道、公厕,装置健身器材,甚至还在遗址顶部筑起了砖石围栏。采访中,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此举才是对“省保”文物的真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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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毁战国遗址建商品房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难道可以随便拆建?河南省政府设立的文物保护标志,难道毫无用处?”4月18日,漯河市舞阳县牛市口街道社区一位群众称,在该社区不远处的舞阳故城遗址上,有人毁坏文物建商品房,“一期的房子已经建到四层了,二期也动工了。开发商还在故城遗址上破土建了公厕,砌了台阶,修了甬道,同时还挖掉了一大块城墙说要安放健身器材。目前,开发商已经着手对一期的房子进行销售,很多人冲着‘毗邻战国遗址’这个噱头前来选房。”

  据这位群众介绍,该遗址是春秋战国时期一个小国——柏国属地的一处城邑,距今有近3000年的历史。2008年被列为河南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并在遗址设立了保护标志,并明确规定:古城墙20米范围内不允许建设永久性建筑。“我是一位退休干部,我知道这些文物具有相当珍贵的价值;我是舞阳县的一位居民,我也知道搞房地产开发,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是好事。但是,文物保护与房地产开发并不冲突啊,为什么非要如此破坏一个古遗迹?更让我想不通的是,舞阳县文物主管部门的办公地点,离施工现场不足500米,难道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在眼皮底下被破坏了他们也看不见?”

  【现场】“省保”标志前施工正酣

  据史料记载,舞阳县在春秋战国时为柏国属地,因临舞水得名“舞阳”。舞阳故城一直是舞阳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所在地,也是舞阳古老历史的见证,对研究舞阳历史的演变具有重要意义。加之汉代樊哙、东汉大将军吴汉、魏司马懿等皆封侯于此,舞阳县可谓文化底蕴丰厚。

  4月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一路辗转来到舞阳县牛市口街道社区,并在几位热心群众的指引下,顺利找到了舞阳故城遗址。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处名为“盛世华府”的楼盘已初具规模,10余栋在建商品住宅楼有的已经建到第四层,工地上工人、车辆往来穿梭,一片繁忙景象。

  紧临该小区最后一排,有一道看起来依稀可辨出城郭模样的土堆。自下而上,每隔10余米,就有一条水泥铺就的台阶蜿蜒而上,直至土堆顶部;土堆向着小区的坡面上,被砖石隔成了一个个格子状,间或可以看到一些刚栽不久的树苗。

  拾级而上,只见土堆的顶部也砌出了一条曲折的水泥路,土堆顶部的边缘,一些工人正在用砖块水泥修围栏。和施工现场忙碌的情形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一座满是灰尘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碑没落在坡下一角,石碑上的两行红色大字异常醒目:河南省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区保护范围,城墙基内外20米;建设控制地带,以文物保护区外延外扩30米。“这土堆就是舞阳故城遗址。那边是开发商挖了遗址后建起的公厕,这边是挖掉近一半古城墙硬化的地面,说是要安置健身器材。”随行的一位群众感慨地说:“别说是20米的保护范围了,现在连古城墙都被开发商折腾得快找不到了。这就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看着都心疼!”

  【声音】这才是真正的保护“文物”

  国家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作为“省保”单位,舞阳故城遗址被肆意破坏到这种程度,当地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何以一直无动于衷?4月19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舞阳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所在的舞阳县博物馆进行采访。舞阳县博物馆位于盛世华府工地东北角不足500米处。换言之,站在博物馆门前就能清晰看到盛世华府建筑工地。

  在博物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馆长有事外出,暂时回不来,如果要采访,可以和县文化旅游局联系。20分钟后,舞阳县文化旅游局一位姓杜的副局长匆匆赶来。

  对于记者提及的“盛世华府小区肆意破坏故城遗址”一事,杜副局长表示,不存在破坏之说,确切地讲,应该是对文物采取了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我们加固了古城墙墙体,进行了绿化,防止了水土流失,又让群众多了一个好的去处”。

  杜副局长告诉记者,盛世华府项目是县里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时也是县里的十大重点项目之一,投资4个多亿,“在整个项目立项、征地、建设过程中,对于故城遗址这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也是本着保护第一的原则来进行的。由于年久风化严重,加上附近的村民时常会私自盗采古城墙的土,而文物保护本身资金也十分有限,使得故城遗址存在很大的隐患。因此,在该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之初,开发商就本着保护第一的原则,对遗址进行了加固、绿化。可以说,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文物。”

  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能再建其他建筑物。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根据文保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才能进行,并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那么,盛世华府项目在动工前是否获得了上述许可?

  对此,这位副局长也坦言,尽管县有关部门及开发商在保护遗址方面都做了很多实质性工作,但的确没有手续,“之前没手续是因为情况特殊,现在,手续已经在办理中。”而对于何时能拿到手续,这位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只是一再强调,城中村改造是大事、好事,是县里的重点项目。

  【进展】建在遗址边的商品房已开始预售

  4月19日下午,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盛世华府小区的售楼中心。交谈中,一位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一期工程本月17日就开始预售,现在已经有150多人报名参加了预售,“如果想买房的话要抓紧时间,晚了恐怕就买不到好楼层了”。

  当记者提出想购买紧临故城遗址的一套房子,但担心那里会因为政策原因被拆除时,这位工作人员坦言“绝不可能”,因为小区是县里的招商引资项目,县里的各级领导、各个部门都为开发商行方便,不然谁敢在春秋战国遗址上搞建设?“你很有眼光,买那里的房子,就相当于把春秋战国遗址当成了后花园,这样的环境到哪儿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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