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娃之父韩美林来沪打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7日 13:51 东方网-劳动报

  东方网4月27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著名艺术家韩美林,被称为“福娃之父”,作品“只捐不卖”。可在上海有一家“青青艺术馆”却专卖“韩美林真迹”。昨天,刚做完白内障手术的韩美林从北京飞赴上海,在黄浦法院对质艺术馆老板刘某,要求刘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41万元以及合理费用3.4万余元。

  涉嫌侵权作品达41件

  花费数十万元的积蓄购买“美林”画作,找到韩美林鉴定竟是赝品,收藏者顿时情绪失控。为弥补受骗者,韩美林泼墨挥毫创作了一幅画作相赠,同时也下定决心维权。经调查发现,2010年6月起,身为山东省枣庄市政协委员、该市收藏家协会第一任主席的刘某在上海开设“青青艺术馆”并设立“美林空间”,利用韩美林的肖像、履历等个人资料做宣传,模仿韩美林艺术馆商品部的陈设和布局,并擅自复制韩美林的作品进行出售。据统计,刘某涉嫌侵权作品达41件。

  昨天,75岁的韩美林亲自出庭。对于41万元的索赔数额,他表示这仅仅是“象征性的索赔”,根据证据显示,韩美林曾有一幅画作以760万元的价格卖出,一般画作的著作权使用费也是每件10万元,而本案仅以每件1万元进行索赔,显然“很渺小”。

  刘某的代理人辩称,涉案的41件作品均为复制品,但其中28幅是从韩美林工作室购买的2010年挂历,刘某将挂历进行裁剪装裱后出售,确实属于“真品”。其次,41件作品中署名韩美林全名及签章的共计有8幅作品,另有6幅作品有版权登记证明,据此仅认可14件为韩美林的作品。代理人表示,韩美林的索赔数额及相关费用完全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韩美林一字一句地表示,作为一名画家,创作都是长年累月的积累所取得的。而刘某在销售时还提供伪造的收藏证书,收藏证书上仿冒自己的签名。以上种种表明,刘某的侵权行为极其严重,“我希望法院考虑对其侵权行为进行民事制裁。”

  诉讼是为了维护尊严

  韩美林坦言:“我今天站在法庭进行诉讼,是为了每一位画家的尊严。”

  记者了解到,韩美林作为画家和全国政协常委,创作活动及其他公务活动繁忙,本无意涉讼,但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制售假画的行为已让他忍无可忍。北京、杭州的艺术馆陆续接到群众举报,还有不少收藏爱好者辗转找到他本人来鉴定。“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我都进行了鉴定,而且给部分损失严重的假画购买者赠送作品作为补偿。”不过这已经给韩美林带来了很大的精神负担,其所鉴画作,真迹极为罕见,这种情况让韩美林痛心疾首。

  “我很忙,眼部刚做了手术。”韩美林面对媒体记者采访时说,“我之所以还出席庭审,我是想告诉大家:第一,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其二,正逢世界知识产权日,我是版权保护的支持者。”韩美林说,他希望艺术家们、作家们要善于也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于对净化当前的文化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法律意义。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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