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假文物记者遭三十万元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3日 07:53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因一篇暗访报道《花800元假文物被“专家”鉴定为真》,东方早报(微博)记者葛熔金被采访单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院,并遭30万元巨额索赔。连带被告还有实习生张刘涛。
这起备受关注的官司,昨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葛熔金的代理律师说,采写新闻报道是记者履行职务而不是个人行为,被“曝光”单位的起诉行为,是对记者个人的恐吓与报复。
原告杭州利国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则表示,起诉谁是其合法权益,目的是维权和为行业正名。
记者暗访报道称
假文物被“专家”鉴定为真
葛熔金是“80后”记者,从事新闻已7个年头,擅长调查和深度报道。今年7月前后,他接到举报称,在杭有家机构,只要给钱,假文物也可鉴定为真,且出具检测报告。
经报社同意,葛熔金开始暗访,整个过程秘密录音录像。先在杭州收藏品市场买了6件500元以下、卖家告知年限都在10年内的仿制品,然后找到定安路的 “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研究部杭州科学检测实验室”。该室由中国收藏家协会陶瓷收藏委员会委员余绍尹开设,对外承诺“鉴定文物为假分文不收、为真并开具证书 每件800元”。
见报稿写道:记者提出对这6件器物进行鉴定,经目测后,余绍尹表示除了对“汝窑器”有异议,其他5件均为真品。余绍尹还说 ,我们还可用仪器鉴定。如鉴定结果是假的,不收费、不出具证书;是真的,需支付每件800元的检测费,会开具证书。
葛熔金等人选了“西晋越窑渣斗”、“宋青铜观音像”做仪器鉴定。30分钟后,被认定其成分“与西晋越窑瓷器釉面成分资料符合”、“与宋代青铜器金属成分符合”,余绍尹对两件器物的估价分别为2万元、20万元。
送检样品被鉴定为“断代真品”后,葛熔金交了1600元“检测费”,发票落款是“杭州利国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葛熔金等人将“西晋越窑渣斗”、“宋青铜观音像”仿制品,请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王海明鉴定。王海明当场判定均为赝品。
c采访完后,葛熔金以《花800元假文物被“专家”鉴定为真》为题,于今年7月8日在东方早报刊登。后续报道《中国收藏家协会不认“杭州实验室”》中指出,“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研究部杭州科学检测实验室”是花钱买来的。
被曝光单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
向记者个人索赔巨款
葛熔金的报道被很多网站转载,不少人转帖跟帖。
余绍尹发出《致<东方早报>总编一封公开信》,说自己是当事人,而葛写的文章是臆造的假新闻。指出两点:根本没记者来找他;没缴了钱就给证的情况。
余绍尹还介绍了检测用的是德国进口的X荧光屏谱仪,数据正确性可以保证,参照标准也是科学的。
交涉无果后,余绍尹和杭州利国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提起诉讼,认为报道歪曲事实和真相,严重侵犯名誉权,在国内收藏界尤其是江浙沪收藏界 造成了极坏影响。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在东方早报显著位置及相关转载、转帖网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
昨日上午的开庭,吸引了大量媒体和文化收藏界人士。原告席上,除了余绍尹和杭州利国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的律师外,还有著名元青花专家、中国收藏家协会陶瓷委员会副主任许明,以及中国收藏家协会玉器收藏委员会主任姚政。
东方早报为葛和张聘的律师指出,采访和报道是职务行为,原告不应列两被告为主体,应列报社为被告,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侵害他人的权利,用 人单位为被告,因此原告不起诉报社而是起诉记者个人不善意,存在报复性,且本案涉及的报道内容真实,不存在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请求驳回原告起诉。
原告代理律师则表示,就被告主体而言,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可以以个人或单位为被告,单位和个人同时可以为被告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有职务关系的,可以个人为被告。
上述两名专家认为,原告给出的只是检测报告,而不是文物真假的鉴定结论。
葛、张还举证,早在去年11月5日,中国收藏家协会就在官方网站公告,自当日起,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部科学检测实验室停止检测工作。
暗访稿见报后,该协会确认了声明,且复函明确,从去年11月5日起,凡以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研究部科学检测实验室及其相关名义对外开展的一切活动,均未 获得协会授权许可,且从未授权杭州利国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余绍尹等组建和运营中国收藏家协会学术研究部科学检测杭州实验室,并以此展开有偿文物鉴定活动。 “利国文化”、余绍尹的行为已对协会名誉造成侵害,中国收藏家协会将保留法律权利。
双方分别请了证人出庭。葛熔金当时是与新华社记者、教育科技频道记者一起采访的,原告并未起诉这两家媒体或其记者。
昨日一上午的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将择日再次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