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家砍伤同仁医生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2日 08:47 法制晚报 微博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宝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昨日下午,经过近4个小时审理后,市二中院对备受关注的同仁医院女医生被砍案作出一审判决。

  对此判决,书画家王宝洺的家人认为量刑过重,而被砍女医生徐文的家人则认为判刑过轻,并表示将就附带民事赔偿判决部分提起上诉。

  ●庭审交锋

  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昨日庭审中,王宝洺说话不多,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不住地咳嗽。

  王宝洺称,他是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是一时糊涂才这么做。王宝洺的律师也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为王宝洺做罪轻辩护。

  对此,被砍医生徐文的代理律师高子程则不予认可。高律师称,早在2009年4月,王宝洺就在博客上声称“血债要用血来偿”、“每天只想着报仇”。此外,王宝洺还在其写给卫生部门的信件上公开声称“我要杀了她”,由此可见王宝洺具备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王宝洺的辩护律师当庭宣读了王宝洺书写的一份悔过书。在悔过书中,王宝洺称他的本意并不是要杀人,只是想砍伤徐文让她出丑。现在,他已经意识到错误,也对受害者感到深深的歉意。

  对此,徐文的代理律师并不认可,他表示王宝洺在法庭上没有悔过之语,反而继续强调医院的过错,还否认有意图地行凶杀人。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构成故意杀人

  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昨日下午1点二中院对此案当庭作出宣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宝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属于杀人未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宝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附带民事赔偿徐文医药费53万余元。

  ●判后采访

  徐文代理律师称对王判得太轻

  对于法院判决,王宝洺表示没钱可赔。

  王宝洺的姐姐王女士在宣判后表示服从法律的判决,但觉得判决太重了,感觉弟弟“够倒霉的,够冤的”。

  王女士说,如果当初在弟弟与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和医生能对弟弟态度好一些,把事情和解,在心理上对弟弟进行疏导和安抚,也不会出现这种恶果。

  而徐文的家属则希望对王宝洺从重处罚,徐文的代理律师表示,15年的量刑无法起到警示行凶者的作用,反而会让医护人员寒心,目前家属正考虑就该案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

  同仁血案事件

  2006年9月,王宝洺因为喉部不适在同仁医院看病,之后被确诊为喉癌住院治疗。

  2006年10月19日,王宝洺在同仁医院做手术,喉癌部分切除,随后又再次手术,喉部被全部切除,同时也失去了发音功能。

  2007年10月,王宝洺向法院起诉同仁医院,要求一次性赔偿未来20年的收入损失。

  2011年9月15日中午,王宝洺接到代理律师电话,得知自己的案子无法尽快开庭。随后王宝洺来到同仁医院耳鼻喉科门口,持菜刀连砍其主刀医生徐文18刀(经鉴定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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