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蛮子们还敢拒付款吗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7日 10:53 99艺术网

“薛蛮子们”还敢拒付款吗 “薛蛮子们”还敢拒付款吗

  如今2012春拍已经开始,许多拍卖行也已经做好了准备,未雨绸缪之际,对于拒付款行为,拍卖行老总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前段时间,薛蛮子十年前的“拒付款”事件被旧事重提,引发了业内人士的热议。阿特小白爆料:十年前薛蛮子以美国天使投资者身份在全国主要拍卖公司拍得几百件艺术品后跑到美国,后又以“不喜欢艺术了”为由拒付画款,遭起诉后承认自己财富作假,使朵云轩中贸等拍卖行差点关门倒闭,被拍卖界认定为“不受欢迎者”。

  如今2012春拍已经开始,许多拍卖行也已经做好了准备,未雨绸缪之际,对于拒付款行为,拍行老总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北京匡时(微博)拍卖董事长董国强(微博)在微博中声明:“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这几天在商讨严格春拍竞买登记制度的举措,有一点是必须的:凡是以往拍卖中有过不付款记录的和至今仍未付清往届拍卖款项的不接受竞买登记。有人建议,对于以往拖欠拍卖款时间较久的,也应采取必要措施。我支持。”

  同时,中汉拍卖董事长卞亦文也在微博中声明:“这三年我们公司别的无足称道,官司倒是打了n多次…只要不付款,一定告,无论金额大小,一概告,哪怕倒贴律师费也告。很累,但结果都不坏,最起码赢回了我们的尊严。”

  匡时拍卖董事长董国强评论道:“ 这段时间我也在反省,‘六亲不认’反倒赢得好的声誉,太讲人情,不好意思翻脸,反倒被欺负。最可恨的,你替他把钱垫了,他拖着你还不感激你。反倒四处去歌颂六亲不认的公司。”

  虽然拍行老总们已做到心中有数,但恐怕仍然没有安全感,拍卖法不够健全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中国的拍卖行业已走过了二十个年头,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实属难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薛蛮子们”逃到国外甚至连违约责任都不愿承担,法律又该做何处罚?

  在拍卖法并不健全的情况下,拍行老总和藏家们岂能忍受“薛蛮子们”的感情欺骗,这十余年的心灵创伤至今仍未愈合。董国强采取的措施是一种经验式的“淘汰法”,只是对那些有过“前科”的拒绝,将“薛蛮子们”拉入黑名单,但无法避免新一代“薛蛮子们”出现;而卞亦文采取的措施是一种类似于“马后炮式”的绝地反击,然而拍卖的实际意义就不存在了。这两种方法不能视为无效,但难保万无一失。拍行老总和藏家们想要增加取胜的砝码,且听一听旁观者的意见也未尝不可。

  第一种:现场确认,法律备案。

  曾有博友这样建议,芷兰雅集创始人杨玉峰:“成交确认单改由律师现场办理,现场记录请法院书记员,除了签字还得按手印,同时与确认单-诚诺书合影备案,试试效果。”(个人点评:这种措施较难执行,很多竞拍者只是通过委托人电话竞拍,未必会到现场。)

  第二种:中拍协采集竞拍者信息录入系统。

  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零售贷款部总经理曹军也提出了建议,“中拍协釆集信息录入系统即可,这个系统不复杂。真做好的话可以让买家谨慎出价,注重个人信用,抑制艺术品巿场虚假泡沫。不然价格老在天上飞就是不见现金,三角债循环都谁都不公平。拍协应该负起这个责任来。”(个人点评:这种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只是强调个人信用,对于“薛蛮子们”并无实际的约束力。)

  第三种:第三方担保制度。

  @抱朴堂:“强制第三方担保制度是否可行 ?竞买人参与竞买必须有担保公司担保,必要程序,一旦违约,担保公司代偿,接下来的事是担保公司与违约方之间的事了。不按时提取标的,照收滞保管费。”(个人点评:这种措施虽然较难实施,但对于拍卖公司和藏家们却非常有利。)

  结束语:个人认为,如果能结合第二种和第三种的方法,在保障拍卖公司和藏家们利益的前提下,对于“薛蛮子们”的举手投足又起到了很好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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