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建筑张治中公馆被拆改屡遭磨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6日 10:08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25日电(记者 蒋芳)位于南京新街口黄金地段的著名民国建筑——张治中公馆,近日被曝光北楼已成某豪宅的售楼处,南楼挂牌6000多万元进行销售。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从违规拆改到落架大修,再到挂牌销售……张治中公馆的“磨难”其实自2007年就已开始,而且就发生在公众和媒体监督的眼皮底下,文物部门的叫停、整改、罚款等监管行为在这一过程中一次次沦为“空气执法”。

  张治中在南京的公馆主要有两处:一为鼓楼头条巷15号,已于多年前拆除;一为沈举人巷5号、7号、26号、28号建筑群,现仅存26号、28号两幢。这些建筑造型一致,均为带阁楼的三层楼房,建于上世纪30年代,由著名建筑大师童隽设计。2006年6月10日,被列入“第三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近日被公众关注的“张治中公馆”正是仅存的沈举人巷26号、28号建筑。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张公馆为一家房地产置业公司的注册所在地。

  记者调查获悉,网上热议的“南楼售价高达6400万”其实是“旧闻”。据了解,2009年5月,南京杰寅房产中介曾在报纸上发布二手房销售信息,该信息标明出售的是沈举人巷26号、28号的“张治中公馆”,两幢小楼报价6400万元。

  “这个销售信息已经挂了3年多,但并没有交易过。日前媒体报道张治中公馆沦为售楼处后,有网站把2009年的新闻链接重新发布,才会出现南楼单独挂牌6400万的消息。”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而为何会有房产公司将其作为售楼处?他分析,很可能是2009年媒体报道后房子不好卖,业主将房屋租给了这家房产公司。

  记者多方了解发现,有关张治中公馆的“新闻”着实不少,围绕着它的被拆、被毁、被重建,公众一再反映、媒体一再曝光。而循着这些“新闻”的足迹,不难还原出这个民国建筑屡遭磨难的路线图。

  在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之前,张治中公馆经交易成为现产权人私产。当时,该交易并不需要走文物备案程序。2006年6月,该建筑被公布为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接受文物部门监管。

  早在2007年7月,南京多家媒体就曾就“市民举报张治中公馆被野蛮拆改”进行报道。但媒体不断曝光和相关政府部门屡次叫停并未对房主产生影响。

  2008年3月,据市民反映,张公馆已被夷为平地。复建工程已几近完工。南京市文物局最终对此的处罚是“罚款25万元”。

  而到2009年5月,南京市民偶然从报纸上看到一则二手房广告:南京张治中公馆别墅,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售价6400万元。

  同时被列入“第三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和“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及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名录”,挂有“两块牌子”的张公馆为何还是自身难保?

  民国建筑研究与保护专家周琦认为,张治中公馆作为市级文物,保护级别较高,这样都保不住的话,南京其他民国建筑就更前景堪忧。而用文物价值的损失换取市场价格飙升,文物部门的处罚力度在拆旧建新牟暴利的冲动面前,无异于“空气执法”。

  “文物执法不能再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了。”文保专家梁白泉表示,拆改一座价值数千万的民国建筑,却仅仅处以几十万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这么低,怎么有震慑力?

  文保专家指出,重建的张公馆外观尺寸变大,内部结构扩张,从严格意义上说早已不是文物。而产权人仍顶着“张治中”、“文保建筑”的光环招摇过市,甚至还想卖出“天价”。文物部门如果在前期没能阻止拆除,那就更应当在后期积极介入,切实履行审查和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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