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士钊故居确有部分被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2日 14:20 中国青年报

  日前,章士钊故居被拆引发社会关注。7月9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史家胡同51号院的章士钊故居探访。

  在章士钊故居对面的树阴下,4个人在闲聊着,眼睛却盯着这座四合院。记者刚走到离红门约3米处,一位穿紫色衣服的男子便走上前阻拦,并称这不是记者口中寻找的章士钊故居。然后,男子便支支吾吾不再说什么,只是摇头,不让记者再靠近四合院一步。大约半个小时后,记者离开此处时,4人依旧坐在树阴下。

  章士钊故居确有部分被拆

  6月23日,章士钊外孙女、中国互动媒体集团CEO洪晃发表微博透露,“刚刚得知坏消息:挂着文物保护牌子的史家胡同51号居然全部被拆掉了”。7月9日晚,记者联系到洪晃女士,其本人证实确有此事,并表达了她对此事的看法。“得到消息时,我并不感到意外,只是觉得很可惜,很痛心,当然也很气愤。章士钊故居是东城区保留比较完整的具有北京特色的四合院,它还贴着文物保护的标签。这并不是危房,怎么可以随意拆毁和进行所谓的‘维护、修缮’?”

  据悉,文保人士曾一智(微博)看到洪晃微博后,找到关于史家胡同51号的电影《无穷动》及一些历史照片,对比发现,院内部分文物原状被毁坏,如院内有房屋的门槛不见了,车库的后墙被拆,并可见拆下的旧砖。此后,曾一智向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举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称施工方违反修缮方案,破坏文物。7月6日,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以“违反施工流程”、“无证施工”等理由给史家胡同51号章士钊故居的施工单位下达了停工令。

  章士钊故居内有人在施工一事也得到隔壁餐馆老板的证实,“那个院子之前由洪晃住,后来好像搬走了。现在已经属于私人了,不让进去参观,前几天还在不断往院子里拉料,进行施工。”除了餐馆人员,居住在附近的一位老人也告诉记者该故居已属私人,正在装修,不让外人进入。

  7月8日14时18分,北京市文物局在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了给史家胡同51号四合院业主外交部和施工单位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的停工通知书。通知书称,你(单位)未经北京市文物局批准,擅自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城区史家胡同51号四合院的保护范围内进行超范围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听候进一步处理。

  文物被破坏,众说纷纭

  据了解,曾一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得到了北京市文物局对该修缮方案的审批意见:史家胡同51号是名人故居,维修工程应保持其历史风貌,应严格遵循文物修缮“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组织实施。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文物、人员安全,开工前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各项工程手续。

  7月8日下午,北京市文物局会同东城区文委邀请谢辰生等4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章士钊故居进行现场查看,并于当天下午在新浪官方微博上发表了相关消息。北京市文物局称,通过专家对施工批准方案和施工现场的认真核查,对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进行施工、局部超获批方案范围施工未及时补充施工设计和洽商材料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同时认为,从文物保护实际情况看,局部超范围施工的内容还是有必要的。专家组还提出,管理使用单位应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及时补充施工设计方案和洽商材料,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进一步加强工程有关方文物保护意识,确保修缮施工期间文物安全。

  洪晃告诉记者,她作为一个拥有美国国籍的中国人,因为没有房产证,去年遵守法律把“文物”归还给国家。“我只是根据法律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搬迁补偿,我并没有哭天抢地,甚至暴力解决。”面对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被毁,洪晃表示,章士钊故居作为文物,并不是某一个人所有,它属于所有中国人,属于国家。国家从私人手里收回文物,这无可非议,然而如若将它变为某私人宅邸或肆意拆毁,这将是国家的损失。“不可忽视文物法相关规定,对故居等文物随意整改,更不可任其他施工单位无证施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中国建筑考古学会理事长杨鸿勋先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一些施工队或有关部门“自己在保护文物”的说法是胡搅蛮缠,“如若拆就是保护的话,那又何必建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破坏性保护’?”他指出,“根据《文物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北京横平竖直的街道、一些名人故居等都不应随意拆毁、改建。”

  如何保护建筑文物

  杨鸿勋介绍,自己曾发现北京老火车站城墙处的角楼城砖被一些老百姓搬走,并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某专家。专家的回答让他吃惊、痛心——还管什么管,根本不用,这个角楼过段时间就该拆了。“最近几年甚至十几年,北京被拆毁的文物有很多,如果我们再默默无闻,就该拆完了。”

  采访中,洪晃曾告诉记者,微博发出后,很多律师纷纷给她留言,表示惋惜和气愤。“对于一些名人故居,可以修缮为博物馆,供后人了解祖国传统文化。至于史家胡同51号院,我期望改为法律博物馆。”

  清华大学博士、《贝聿铭全集》的翻译者之一郑小东认为,对于文物保护建筑应该分类、分级,区别对待。国家级甚至是世界级的文物珍宝,国家应该“供起来”,尽可能地不做改变,以博物馆或纪念馆的形式保存下来;对于一些相对次要的文物建筑,在保留原有风貌的前提下,可以有限度地整改,加以利用,若只是单纯地将其搁置在原地,便有可能荒废。人们需要“活”的建筑,而不是“标本”或者“僵尸”。

  “但是,无论是对文物的修缮还是整改,都应该遵循其原始风格。不能把‘真’的弄死了,换个‘假’的来活着。”郑小东说。

  杨鸿勋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深度调查,尽快制定一份名单,注明从明清甚至更早到民国或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些名人的故居及其详细地址、现有原貌等基本信息。同时,应将这份名单予以公布让公众共同来监督。“希望我们大家的努力还来得及,希望可以挽救章士钊故居和更多文物,以便后代得以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

  记者 桂杰 实习生 陈亚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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