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30年消失4万多不可移动文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3日 11:59 中国广播网 微博

  据中国之声(微博)《新闻晚高峰》报道,近30年来全国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指出,一些地方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工程施工,造成文物损毁消失;有些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时对文物过度利用,甚至为建设旅游景区而损坏文物。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介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励小捷:面对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我们的执法能力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政府主导的开发项目与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时,同级文物部门很无奈。面对文物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我们的工作方式还不完全适应。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比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增长2倍多,达到近77万处; 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文物支出预算将安排221.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将安排110亿元。这对于长期过惯苦日子的文物系统来说是大好事。可是,这么大的事业盘子,这么大的经费规模,使得文物部门批项目、审方案的传统工作方式显得很不适应。

  面对文物保护领域种种突出问题,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表示,在文物工作的总体把握上要更加注重更新观念,更加注重转变职能。

  励小捷:一是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在原有试点基础上,适当扩大地方审批项目的权限和范围,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积极参与规划、技术方案、预算、评估的制定与审核,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资源提高项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这些基础工作基本到位后,要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的限时管理。

  作者: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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