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整顿古玩旧货市场文物走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8日 09:16 北京青年报

记者走访多家潘家园商户发现,古玩交易几乎没有任何文物审核程序(1 /1张) 记者走访多家潘家园商户发现,古玩交易几乎没有任何文物审核程序(1 /1张)

  国家文物局下通知整顿古玩旧货市场文物走私———

  观察动机:昨日消息,国家文物局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国古玩旧货市场的文物经营活动进行整顿,严查古玩旧货市场中买卖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记者昨日走访京城最大的古玩市场发现,古玩市场的交易十分随意,乱象丛生。大部分经营老物件的商家分不清古玩还是文物,不具备文物经营资质,交易过程也没有任何文物审核鉴定……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文物局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布将于即日起到明年6月,对全国各地古玩城、古董店、艺术品市场、收藏市场等古玩旧货市场的文物经营活动进行整顿,严查古玩旧货市场中买卖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各地不断出现古玩城、古董店、艺术品市场、收藏市场等古玩旧货市场,其中夹带文物经营活动。这些市场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收藏需求的同时,存在着未取得文物经营许可、买卖出土文物等违法违规问题。国家文物局称,在我国,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的特殊商品,文物流通实行归口管理、许可经营的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才可以依法流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才可以依法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文物部门对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2012年12月底为第一阶段,将重点推进古玩旧货市场中从事文物经营商户的资质审批工作。文物行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立的文物商店审批条件和程序,对古玩旧货市场中经营文物的商户进行审批。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为第二阶段。在此期间,各地将建立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制度。

  文物、工商等部门将依法对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其中未经许可开展的文物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对经批准设立的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进行审核,并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各地将加强对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的引导。文物行政部门将督促市场主办单位组织其中的文物商店,按照有关规定对珍贵文物的购买销售作出如实记录,并集中报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一旦发现在古玩旧货市场中买卖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线索,将移交公安或海关部门立案侦查。

  乱象一:

  文物还是古玩难以区分

  位于潘家园市场中心的一座古玩商品交易楼里,两层小楼里面每层都格出了数十间商铺,与普通商场中商铺橱窗的明亮整洁不同,这里每个商铺里面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老物件,墙上、玻璃窗上也都挂满了各种字画,在一个只有几平方米的小屋内,至少要待十几分钟才能把店里的东西大概看全。

  在一个挂满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物品的小店里,一位穿着白背心的老爷子正在与一位客人讨价还价。一本封面上简单标注着人民解放军发展资料的册子,老爷子开口要了900元的高价。“什么是文物?1949年以前的东西那就是文物!这些东西我费了多大劲才弄到手,这个价钱一点都不贵!”老爷子底气十足地对买家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不懂,回去好好查查,我这里摆的都是正经的文物!”

  记者走访多家店铺,跟店中的老板、店员咨询文物买卖的细节。结果记者所咨询的几十家店铺里没有一家店知道从事文物经营还需要有资质。“什么资质,没听说过!我在这儿开店几年了,从来没听过这玩意儿!”一位老板娘倚在店铺门前,冲记者摆摆手说,这里开店的都没听过什么资质,“都是老店铺了,不会骗人的!”

  在一家摆满二战期间各种用品和“明清时期”老旧花瓶的店里,在记者一再坚持下,店主人将墙上的一面旗子掀开,指着被挡在后面的营业执照告诉记者这就是自己开店的资质。在这张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记者看到其经营范围为“民间工艺品”,与店家所说的“古玩交易资质”并没有什么关系。

  乱象三:

  古玩交易缺乏文物审核程序

  记者以卖家身份走进了商场内一家挂着古玩收购招牌的店铺,里面的店员告诉记者,如果有古董卖,直接把东西带过来就行。当记者询问交易时是否需要专家现场鉴定并进行文物审核时,她很肯定地说:“不需要!收这些东西的人就是专家,你把东西带来,我们给你估个价,你觉得能接受就收钱后把东西留下,要是觉得不行就再找别人。”

  当记者质疑这种原始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是否需要签合同来加以约束时。该店员很奇怪地看着记者说:“专家、合同都是电视节目里才有的,到这儿来都是这么卖。你要信不过我,我可以让我们老板来帮你仔细看看。”

  ■文/本报记者 赵婷婷

  记者探访

  卖文物?卖古玩?潘家园商户“分不清”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京城著名的古玩交易场所“潘家园市场”。这里从古玩、字画,到玉器、实木家具都应有尽有。只不过商品虽然琳琅满目,但在交易上却十分随意,商家甚至不知道从事文物经营还需要有资质,可谓“乱象丛生”。

  新闻内存

  什么是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保护文物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保护法》同时还规定:“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到国家的保护。”

  文物、古玩、古董辨析

  来自中国收藏网的解释称: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

  ■记者走访多家潘家园商户发现,古玩交易几乎没有任何文物审核程序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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